浙江省衢州市地处钱塘江源头,是一半浙江人生产、生活的水源地,是全省首个全市域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承担着“把一江清水送下游”的历史重任。多年来,衢州市始终把“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第一底线”作为衢州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探索走出一条以生态文明建设力促转型升级的新路子。
2014年,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5%,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100%;出境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且各项指标好于上年;市区空气质量(AQI)达标率79.6%,比上年提升了11.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16.2%;根据省统计局调查,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名列全省第二。
生态文明建设是“四个全面”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部门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牵头部门和主力军,担负着保护“生态”这个衢州市命脉的重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环保工作中的实践,归根结底就是替衢州百姓守住绿水青山。
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 2015年,衢州市环保部门将继续把提升环境质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努力实现环境质量考核目标、污染减排目标、环境安全目标,着力实现生态小康。通过制定环境质量考核目标,要求全市出境水、地表水、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21个市控以上断面氨氮、总磷、高锰酸盐3项指标的平均浓度要比2014年有所下降;PM2.5浓度下降幅度达到省定要求。要求全面完成“十二五”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同时,确保不发生对衢州生态金字招牌造成影响的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和环保群体性事件。
要全力治水。继续围绕“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重点是要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巩固垃圾河、黑河、臭河治理成果,严格执行钱塘江流域重点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完成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不断深化饮用水源保护。同时,完善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机制,以水质论英雄。早在2013年,衢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工作,对全市104个乡镇、141个交接断面每月监测、双月考核,结果在媒体上公开,下步要进一步强化乡镇交接断面考核工作,对考核连续不达标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约谈问责,把治水压力进一步传导到基层。
要铁腕治气。全面落实《衢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继续推进工业废气、建筑扬尘、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焚烧专项整治。2015年,要全面淘汰黄标车和小锅炉、小石灰窑;加快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对大气治理重点项目,要联合市政府督查室一季一督查,一月一通报。
要重拳治渣。2014年,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整治了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周边的100多万吨钢渣,实行资源化利用,消除了影响市区信安湖水质的一大“毒瘤”。建成了全省第一条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污泥生产线,妥善处置工业和市政污泥15000余吨。2015年,将全面开展元立钢渣、华友钴渣、巨化硫酸渣、电石渣和工业污泥等五渣共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深化管理机制改革 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完善智慧环保“实战化”运作模式。衢州市智慧环保项目是省智慧城市的试点项目之一,通过近两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全面完成智慧环保一期建设内容,在环境监管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自智慧环保平台投入运行以来,依托智慧环保平台启动各类环境执法450批次,立案查处160起环境违法行为。下步,进一步完善智慧环保项目应急指挥中心工作运行机制,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实施每周工作例会和定期工作分析会制,研究分析智慧环保项目实战情况,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智慧环保平台推送的超标信息,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第一时间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反馈给平台,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周周能结清”,真正建立起了“发现—提醒—处罚”的阳光执法机制。
健全环境空间管制制度。加快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进一步明确各区域的主导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为落实全省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提供基础性依据,在城乡建设和生产力布局、区域保护和发展方面发挥指导性和引领性作用。
完善总量控制制度。2014年,衢州市全市已累计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9300多万元,安装企业刷卡排污系统82套、逐步实现环境管理从浓度管理逐步向浓度和总量双重管理转变,并启动了政府储备排污权公开竞拍,促进环境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下一步,要全面建立市县排污权基本账户,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健全环保产业培育机制。2013年引入中电海康集团、浙江鸿程计算机有限公司资本组建浙江海康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力开发衢州市智慧环保项目。下步,要出台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推进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和环保设施运营市场化改革。
严格高效环境执法 落实依法治国理念
立足于新环保法的修订出台,全面落实“三个最严六个一律”的环境监管措施,依托智慧环保平台,联合公安部门,不定期开展智慧环保“亮剑”错时执法行动,建立环保、公安、法院、检察4部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始终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建立最严密的环保巡查制度。建立白天改夜间、前半夜改后半夜、晴天改雨天、上班时间改休息天的错时执法要求。智慧环保监控及应急指挥中心的值班领导每周组织一次夜间巡查和双休日巡查工作。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细化监管网格划分,确保网格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构建最严格的智慧环保监控体系。有效发挥“智慧环保”平台的作用。继续推进智慧环保二期建设,扩大水站、气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覆盖面,实现污染源、排污口、区域环境质量的智能化、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发现—提醒—处罚”的阳光执法机制。大力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将有条件的国控、省控以上重点企业排污口从厂区内移到厂区外,做统一铭牌标示,方便公众监督。同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力度,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执行最严厉的环保惩处措施。严格执行“六个一律”。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进环保公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定期开展环保公安“零点”行动;发现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通报线索或移交案件,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加大环境执法信息公开,每月在衢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环境执法信息,每两个月在新闻媒体详细披露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强化“两法”衔接工作。联合衢州市法制办、衢州市检察院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共同探索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完善内部监督管理 打造过硬战斗队伍
强制度。通过建立干部目标考核体系、奖惩体系、责任追究体系等三大体系建设,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坚持长管长严,常态长效。2015年,为了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衢州市环保局印发了《衢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衢州环保系统行政效能建设,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提高执行力。
抓作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着力抓好“三个要”即: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监督执纪问责,使环保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明显提升,作风转变收到显著效果,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引导和推动全市环保系统不断提升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尽责任,敢担当。每位环保人在这个倍受关注、倍受期待的时期,要好好地掂量责任、履行责任,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要珍惜岗位,既然身处这一位置,就要在岗在位在状态,珍惜岗位、珍视责任、珍重当下,满怀热情干事创业。要守牢阵地,恪尽职守,履职尽责,断不可失职渎职、为官不为。要敢于担当,要挺起脊梁,主动上阵,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险时刻豁得出来。
衢州市环境保护局
原标题:衢州:守住绿水青山 推进环保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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