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建立排污费动态调整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北京市再出重拳。6月19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环保责任要落实到基层,大气污染防治将纳入城市网格监管,今年年底前,本市将建立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排污成本不低于治污成本,引导排污单位主动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各区县划分环境监管网格
依据意见,全市将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明年年底前,各区县政府制定实施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街道(乡镇)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
北京市环保局总工程师于建华告诉记者,今年9月底前,本市将研究把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纳入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将环保职责具体落实到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以基层网格为单元的污染源动态更新与管理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将本辖区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并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健全分级分类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2016年年底前各区县环保网格化管理将完成50%以上,2017年年底前完成75%以上,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市环保局督查处副处长梁文玥介绍,虽然本市部分街道(乡镇)已有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或人员,但基本上是兼职,基层环保职责并没有完全落地。今后,各个街道(乡镇)都要有机构和人员专职负责,根据全市环保政策和法规要求,摸清辖区内的污染源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县,由区县环保部门进行执法和进一步处罚。
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份设立街道(乡镇)环保机构。
环保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意见提出,今年年底前,北京市教委要将环保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市人力社保局将环保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以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梁文玥表示,目前,市人力社保局已启动公务员科学素质大讲堂,将《环境管理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知识讲座纳入大讲堂课程。各单位也要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环保的培训教育。
意见同时要求要引导公众转变生活方式,践行绿色生活,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全民共同治污,从人人参与向人人治理方向发展。此外,全市还要健全环保志愿者服务体系,积极发动各类公益组织广泛开展环保公益活动,着力培育具有首都特色的环境文化。
确保排污成本不低于治污成本
于建华表示,全市将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公共政策,涉及公共财政政策、环境税费政策、金融信贷管理政策、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大气环境容量约束制度5个项目。
据了解,今年年底前,市发改委等部门将建立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排污成本不低于治污成本,引导排污单位主动加大污染治理力度。2016年年底前,本市将把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投融资等方面将被依法限制或禁止。
本市将积极探索实施有利于空气质量改善的财政支持政策,引导和激励各区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此外,本市还将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将编制京津冀大气防治中长期规划
依据意见,京津冀将继续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按照充分考虑地区差异、逐步完善顶层设计、破解共性关键问题、统一强化区域联动的原则,重点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联合宣传、空气重污染应急等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2017年年底前,还将编制实施深化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中长期规划,京津冀共同治理机动车、燃煤、水泥、炼油石化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努力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和区域协同发展。
新闻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要求,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意见》,既是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推动国家设计与地方实践相结合并做好衔接转化,也是基于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做出的战略部署。
意见共六个方面,提出涉及健全监管体系、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完善公共政策、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等共18条措施22项任务,体现了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全民参与、依法促治、严防严治、区域协同的原则。
原标题: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北京市城市网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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