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提出到2020 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据环保部的官方解读,“水十条”将形成四项预期成效:(一)优化经济发展。“水十条”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提高用水效率、完善经济政策、发挥市场机制等措施,将进一步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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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务院“水十条” 万亿治水市场开闸

2015-04-16 13:0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4月16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提出到2020 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

据环保部的官方解读,“水十条”将形成四项预期成效:

(一)优化经济发展。“水十条”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提高用水效率、完善经济政策、发挥市场机制等措施,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优化生产力结构,为“稳增长”、“调结构”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实施“水十条”,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累计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增加2.3%,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

(二)壮大环保产业。“水十条”通过加大治污投资力度,大幅提升污染治理科技、环保装备研制和产业化水平等措施,将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4万亿,使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理顺体制机制。“水十条”的实施,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战略转型,推动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税收、价格等经济政策,第三方治理、生态补偿等市场机制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有效落实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治污责任,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四)切实改善民生。到2020年,公众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治理的渠道进一步拓展,“节水洁水,人人有责”行为准则成为全社会的自觉遵循,老百姓将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水污染防治行动之中。“水十条”第一阶段目标基本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状况有所好转,“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群众生活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延伸阅读:

【全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正式印发

原标题:解读国务院“水十条” 万亿治水市场开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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