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天气持续不断、水污染事件频频发生、土壤污染超标严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被认为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
新《环保法》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是一部能对怨声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的法律,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并且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也将对资本市场的多个行业和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面对新《环保法》的制约,原材料工业将面临着一个全新的、更加严格的环保执法环境。那么,当前钢铁、石化、建材、有色行业生产企业在环保治理方面到底处于一个什么状况?新《环保法》实施后,对这四大行业生产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传统高污染行业,钢铁工业已然处于这场环保风暴的中心地带,而环境保护也将成为未来钢铁行业面临的“新常态”。
根据相关权威部门的估算,目前约有七成钢铁企业环保不达标,为满足新排放标准,钢铁全行业实施环保改造总投资大约900亿~1100亿元。在目前钢铁行业进入严冬的背景下,钢铁企业环保“提标改造”可谓难上加难。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节能环保中心副主任刘涛建议,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不仅要大幅提升环保违法成本,形成对违法企业的有效震慑;而且还要充分利用社会资金,鼓励采用合同环境服务的形式,降低环保投资风险。
正如一位大型钢铁企业的负责人所言,绿色环保是目前钢铁企业最难迈的一道门槛儿,但也只有勇敢面对,变压力为动力,向污染宣战,才是生存之道。
环保大限已至
钢铁企业要在不到两年时间内全面实施提标改造,时间紧、任务重、资金压力大。特别是在钢铁行业大面积亏损的情况下,环保提标改造任务十分艰巨。
2015年1月1日,在钢铁业界也被称为环保“大限”的到期日。按照新《环保法》,企业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按日计罚、不设上限,并且可能面临治安拘留、刑事责任等处罚。并且,从这一天起,《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一系列新标准施行的缓冲期也已结束,所有钢铁企业将执行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重点区域的钢铁企业还将执行更加严格的特别排放限值。
业内普遍认为,新《环保法》的“铁腕”措施主要有二。一是违规违法企业如果在法律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目标,将按日连续计罚,上不封顶,这加大了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二是追究企业法人法律责任,对未批先建拒不改正、故意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违法行为,可给予企业法人治安拘留等处罚。企业环保违规,不但面临经济处罚,而且可能带来企业社会声誉的损失。
除了新《环保法》,《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多项新排放标准也压得钢铁企业喘不过气来。这些新标准从2012年10月起正式实施,几乎覆盖了从铁矿石采选、烧结、炼焦、炼铁直到轧钢的全过程,在大幅收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同时,新增了二恶英等新污染物排放限值。不过,为实现平稳过渡,新标准留有两年多的改造缓冲期,要求现有企业必须在2014年12月底前通过改造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而实际情况并不乐观。根据相关调研结果,目前一些钢铁企业既有的环保设施较为落后,设备本身无法达到新标准要求,需要进行改造或增加环保设施。还有一些企业现有环保设施因技术、质量、成本、管理不善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与主体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率较低,致使其污染物排放无法达标。根据2013年环保部对华北地区298家钢铁企业的排查结果,超过70%的钢铁企业存在超标排污情况。
“钢铁企业要在不到两年时间内全面实施提标改造,时间紧、任务重、资金压力大。特别是在钢铁行业大面积亏损的情况下,环保提标改造任务十分艰巨。”刘涛表示。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的一项估算显示,钢铁全行业实施废水、废气等环保改造总投资大约为900亿~1100亿元;如果考虑到人工成本、设备维护等其他各种费用,每年还将新增环保成本800亿元左右。
倒逼去产能化
如果新《环保法》能够真正贯彻执行,所有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那么,迫于环保成本压力,一些落后钢铁产能势必退出市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速钢铁企业去产能化的进程。
兰格钢铁网分析师张琳认为,通常来看,环保手段主要通过对地方设置环保任务和污染排放量指标,以达到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也就是说,实施更为严厉的环保法规是钢铁行业发展的必然,也是钢铁去产能化的必经之路。
例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并从达标排放等多方面设置了门槛。根据《规范条件》,钢铁企业的炼铁工序需考核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三项标准,而之前只考核烟粉尘浓度一项。同时,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也从之前的1.8千克下降到1.63千克,并且增加了“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等条件。不仅如此,在评审申请报告、现场核查和遴选名单的实际过程中,环保条件也始终作为首要考核因素实行一票否决。
钢铁分析师徐向春认为,一系列环保新标准符合国家淘汰钢铁落后产能的政策。通过增加环保成本,提高行业门槛,一些竞争力较弱的企业将最终退出市场,进而达到淘汰落后产能的目的。
据测算,钢铁企业要实现新标准的达标排放,吨钢环保成本大约为150~200元。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优秀企业的环保成本约110元/吨,而一些企业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环境监管薄弱等原因,其吨钢环保成本只有30元左右。“如此巨大的环保成本差异,导致达标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更为严重的是,打击了钢铁企业实施环保改造的积极性。”刘涛说。
可以预见,如果新《环保法》能够真正贯彻执行,所有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那么,迫于环保成本压力,一些落后钢铁产能势必退出市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速钢铁企业去产能化的进程。
勇于向污染宣战
大中型钢铁企业更加欢迎新《环保法》,因为可以明显缩小不同企业之间的环保成本差距。但对于其他钢铁企业来说,目前更多的是担心自己无法环保达标,这倒可以促使企业真正有所行动。
业界普遍认为,国内钢铁企业实现环保达标,脱硫、除尘是关键。从记者采访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国内钢铁企业都在采取积极行动,以应对新《环保法》。
“近年来,中天钢铁每年都要投入数十亿环保资金,今年还打算为露天堆放的原辅材料建造大棚,以解决尘土污染问题;同时,还要建设隔音设施,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噪音污染。”中天钢铁集团质量管理处的苏祯祺告诉记者。
莱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立志则表示,新《环保法》实施以后,企业负责人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为此,集团不仅要强化企业领导人的法治思维底线意识,还要把环保风险纳入决策风险进行评估。
“大中型钢铁企业更加欢迎新《环保法》,因为新《环保法》的落实可以明显缩小不同企业之间的环保成本差距。”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科技发展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但对于其他钢铁企业来说,他们目前更多的是顾虑,担心自己无法环保达标,不过,这种顾虑也是好事儿,可以促使企业真正有所行动。
刘涛建议,严格执行新《环保法》,首先要把环保违法提升到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大幅提升环保违法成本,形成对违法企业的有效震慑;强化环保监管体系,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相关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和程序,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同时,对于钢铁企业的环保改造项目,特别是一些前沿或普及率不高的改造项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应鼓励先试先行,给予钢铁企业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社会资金,鼓励采用合同环境服务的形式。“合同环境服务可由项目投资方向社会筹集资金,解决钢铁企业实施环保改造所需的巨额资金,降低企业减排成本。”刘涛认为,更重要的是,实施合同环境服务,还可以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降低故障率,并将投资风险和环境处罚风险转移给服务提供方,使钢铁企业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钢铁主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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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影响有限 多数民企尚持观望态度
在新修订《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上海钢联我的钢铁网近期对国内274家钢铁生产企业(其中包括国企71家、民企203家)进行了抽样调查。
结果表明,整体而言,现阶段少数大型企业环保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排放指标达标,对环保持支持态度;多数重点企业已配备环保设备,环保检查严格时保证设备运转,多数情况下停运设备,灵活机动应对;大多数民营企业没有环保设备,对于是否上马环保设备持观望态度。
两成企业生产将受影响
考虑环保话题的敏感性,大多数受访对象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谨慎和保留。因此,新环保法实施后,生产受影响的比例一定不会低于调查数据的水平。
我的钢铁网分析指出,按企业类型来分类,国有钢厂受访者表示有影响的比例要比民营钢厂低。其中,国有钢厂11%的调查对象表示影响产量在20%以内,1%的调查对象表示影响产量20%~30%;而民营钢厂有14%的调查对象表示影响产量在20%以内,有6%的调查对象表示影响产量20%~30%,1%的调查对象表示影响产量30%~50%,还2%的调查对象表示影响产量50%以上。
以上数据表明环保法执行后对钢铁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影响似乎并不大,与市场之前的预期存在较大差距。考虑环保话题的敏感性,大多数受访对象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谨慎和保留。因此,新环保法实施后,生产受影响的比例一定不会低于调查数据的水平。
调查数据还显示,在表示有影响的钢厂中,其中47%的调查对象表示环保法执行后对钢铁生产企业生产时间周期的影响为1~2个月,37%的调查对象表示影响生产时间为2~3个月,4%的调查对象表示影响生产时间为3~5个月,12%的调查对象表示影响生产时间为5个月以上。从数据看,表示影响周期在3个月以内的企业占到84%以上,结合后面未达标缘由中除尘占比较高的情况来看,这一数据较为合理,因为除尘相对于脱硫和水处理来说更为容易,时间周期会短。
环保贯标脱硫除尘是重点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从 2015年1月1日起,所有烧结烟气的SO2排放度必须低于 200m g/m 3,其标准较之前提升 2倍。因此,脱硫设备改造升级已成为钢铁企业当前最大的环保任务。
我的钢铁网分析认为,剔除19%表示不详细的数据可以看出,表示除尘不达标的最多,占到60%,而表示脱硫不达标的占比39%,还有28%的调查对象表示水处理不达标。由于水处理多由当地环保部、质监局直接监控,大部分钢铁生产企业不敢怠慢;SO2和NOX是国家环保部重点监控监管污染物,钢铁生产企业对其治理刻不容缓;至于除尘,历来属于环保部以及地方部门重点监控指标,且相关污染治理技术十分成熟,但是多数钢铁生产企业持观望态度,重视程度可能并不高。
但根据常识,现国内大部分的钢厂采用的主流脱硫技术为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吸收剂利用率高,理论上SO2排放浓度能够控制在150mg/m3左右,实际要高于此值;也有不少企业采用氨水湿法全烟气脱硫,工艺基本稳定,SO2排放浓度能够控制在600mg/m3以内。
而国家新近出台的排放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所有烧结烟气的SO2排放度必须低于200mg/m3,其标准较之前提升2倍。因此,脱硫设备改造升级已成为钢铁企业当前最大的环保任务。由于脱硫的投资明显比除尘投资大,且脱硫违法处罚力度明显大于除尘环节,而受访对象普遍表示除尘不达标,似乎有避重就轻的嫌疑。
环保改造升级需求陡增
《 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中明确, 2014~2015年要完成4万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安装脱硫设施。这意味着,最迟两年内,国内钢铁生产企业的环保设施必须得升级达标。
统计显示,钢厂购买一套脱硫设备至少需要2亿元,技术改造至少5000万元,但随着国家新环保法的执行,尤其是SO2排放标准的大幅提高,如果不做投入和治理,对钢铁生产企业的影响将是致命的。因为,根据前文提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各地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而《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中则更加明确,2014~2015年要完成4万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安装脱硫设施。很明显,2016年年底应该是最后的时间底限,也就是说最迟两年内,国内钢铁生产企业的环保设施必须得升级达标。
然而,仅有32%的调查对象表示执行新标准后环保设施需要升级改造,尽管这个比例较前面表示生产受到影响的比例21%要高,但综合各方面分析,这个比例明显偏低。
对于环保设施需要改造升级的环节,8%的调查对象表示烧结环节,2%的调查对象表示炼钢环节,8%的调查对象表示轧钢环节,5%的调查对象表示烧结和炼铁,3%的调查对象表示烧结和炼钢,1%的调查对象表示炼铁和炼钢,4%的调查对象表示烧结、炼铁和炼钢,68%的调查对象表示不详细。我的钢铁网认为,这一数据所体现的结构符合常理。因为,钢铁生产在烧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SO2以及粉尘,对环保设备要求最高;轧钢环节主要是水处理,对环保设备要求相对单一;至于炼钢、炼铁环节,主要是脱硫、除尘以及水处理,对环保设备种类较多,但要求并非最高。所以,多数钢铁生产企业需要在烧结环节改造升级设备。
最后,针对国内钢厂后期环保投资模式的选择,13%的调查对象表示倾向于环保合同外包,只有1%的调查对象表示融资租赁方式,48%的调查对象表示自购自建,38%的调查对象表示不详细。对此,业内专家表示,对于饱受资金困扰的国内钢铁企业而言,环保设备的融资租赁模式应该是不错的选择,然而国内钢厂对此明显认识不够。
为进一步降低炼钢生产成本控制消耗,马钢三钢轧总厂炼钢区域全面实施钢罐加盖工艺,2014年非品种钢罐加盖率已达97.3%,进一步减少了钢铁料、辅料消耗以及氧气等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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