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厅近日印发《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明确了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等,规定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将分为绿牌、蓝牌、黄牌、红牌4个等级,并要求全省各地参考执行。
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由污染防治类指标、环境管理类指标、生态保护类指标、社会影响类指标共4类26项组成。
环境信用评价方法按照企业自评、县级(市、区)初评、市州复核、省级审核发布的程序进行。评价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以100分为基准分,不满足条件倒扣分,满足条件不扣分。企业参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则可加5分,受到国家、省、市级环保部门表彰的也可获得加分。
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绿牌、蓝牌、黄牌、红牌4个等级,分别代表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全省考核分值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环保信用等级诚信的绿牌企业;考核分值达到80分~90分(含80分)的为环保信用等级良好的蓝牌企业;考核分值达到65分~80分(含65分)的为环保信用等级警示的黄牌企业;考核分值在65分以下的为环保信用等级不良的红牌企业。
原标题:湖北给企业环境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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