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青岛市、崂山区2级环保和财政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山东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第三热力分公司4台燃煤锅炉除尘设施和青岛东亿热电厂3台燃煤锅炉脱硝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这是《青岛市燃煤锅炉废气治理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3〕38号实施)以来,我区首批通过燃煤锅炉废气治理补助资金验收的项目,2家企业共计获得市区2级财政补助资金576万元。
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第三热力分公司4台燃煤锅炉除尘设施于2013年底建成投入运行,2014年初通过环保验收,共计投资1550余万元,将原来的湿法除尘改为布袋除尘,除尘效率从75%提升至99.5%以上,年减排烟尘536.4吨。
青岛东亿热电厂3台燃煤锅炉脱硝设施于2014年9月建成,10月通过环保验收共计投资430余万元,采取SNCR法即非选择性催化氧化法工艺,以氨为还原剂对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进行去除,脱硝效率达到65%以上,年减排氮氧化物642.5吨,这也是我区首家建成脱硝设施的燃煤企业。
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今冬供暖期的空气质量,又为崂山区污染减排治理提供了保障。
原标题:崂山区2家企业烟气治理项目获得补助资金5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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