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培育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这一文件是全国范围内首发的地区性推进第三方治污条文,对长期被环境污染治理而困扰的化工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政策。据调查,在国内不少地区,第三方治污模式的优势已经开始显现,但责权利不明确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牵制了环境服务企业与化工企业双方的积极性。第三方治污更专业更实惠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上周提出,委托第三方治理污染,一方面,企业可以腾出精力专注于生产经营主业,谋得更好的发展,而借助合同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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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好不叫座 第三方治污待磨合

2014-10-21 10:52 来源: 中国化工报 作者: 赵引德

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培育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这一文件是全国范围内首发的地区性推进第三方治污条文,对长期被环境污染治理而困扰的化工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政策。据调查,在国内不少地区,第三方治污模式的优势已经开始显现,但责权利不明确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牵制了环境服务企业与化工企业双方的积极性。

第三方治污更专业更实惠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上周提出,委托第三方治理污染,一方面,企业可以腾出精力专注于生产经营主业,谋得更好的发展,而借助合同的约束,第三方要保证治理的效果,还会对排污企业起到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治污责任通过合同方式向环保治理公司转移和集中,环保部门也从监管分散的排放源,变为监管集中可控的第三方治理企业,降低了执法成本。

“一些企业自购一套治污设备的花销,可以委托第三方治理数年。”主攻焦化企业排污治理的天津晋盛环保科技公司总经理王军表示,即使治理同一个对象,排污企业和第三方专业团队所需的成本也不同,第三方治理可以比排污企业节省1/3左右。

税收政策推高运营成本

在实行第三方治污模式以前,化工企业是治污的主体单位,化工废水的治理可纳入企业的技术改造范畴。享受环境改造的各项优惠。而实行第三方治污模式以后,运营主体转变为环境服务企业,这些企业需要缴纳一系列税费,税率较高,无形中推高了第三方治污项目模式的总体运行成本。

全国首个采用第三方运营服务模式治理焦化废液项目的许昌晋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赵跃介绍,以所得税为例,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针对环境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项目可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但因环境项目经营期限较长,多为15~20年甚至更长,6年的优惠期限相对较短,且项目前期一般尚无盈利,本身即不需缴纳所得税,使得环境服务企业实际享受到的税收优惠大打折扣。

据了解,在特许运营期间,晋盛公司负责将首山焦化在煤气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一系列资源化治理,解决首山焦化脱硫废液的治理难题。晋盛公司通过回收脱硫废液中具有一定附加值的硫氰酸铵、硫酸铵等化工产品作为投资的合理回报。这样,既能有效治理脱硫废液对环境的污染,又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从而可以达到双赢的目的。目前,该项目尚未投产,每个月就承担了1500元的税收负担,投产后每月税收负担30多万元。

各方法律责任尚需明确

对于未来发展,一家山东环保企业的总经理表示,他能感受到第三方治理逐渐趋于正规,但在这一过程中,需尽快从立法上明确排污单位、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责任义务。

据了解,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第三方治理是通过服务合同的形式来实现的,但合同的签订并不会让治污的法律责任转移到第三方治理公司,一旦发生超排等行为,还是会处罚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企业仅需承担合同明确的义务。这一现状让排污企业缺乏安全感,认为反正出了事一样都要被罚,何必找第三方来治理。

此外,现有的处罚措施不够严厉也影响了排污企业购买第三方治理服务的积极性。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排污单位超标排放,在限期治理期间排放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按规定,限期治理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假设此期间企业只因“整改不力”而被罚一次,那么其违法成本最高只有10万元,而添置一套治污设备和维护一套完整的治污工艺流程的成本远高于此。

业内人士表示,第三方治理的成本优势只有在守法的环境下才能成立,当违法成本远低于守法成本时,第三方治理的低成本就没了优势和吸引力。

上海率先发力第三方治污

上海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试点工作方案,对解决以上问题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明确了上海力争到2017年年底,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规范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催生一批污染有效治理、产业健康发展的环保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第三方治理经验。

为此,该市将主要从3方面发力:明确责任、提升动力和行业自律。

首先,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第三方治理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污染治理,或者在实施污染治理中弄虚作假的,予以行政处罚。这意味着第三方治理企业应承担因其违法行为造成污染的行政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出了事推给排污企业的情况不会再出现。

其次,上海将提高排放标准和排污成本。一方面,今明两年,上海市将加快出台锅炉、汽车涂装、涂料油墨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及相应的治理技术导则和规范;另一方面,上海市将分步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收费标准,按照排放水平实施阶梯收费,以此倒逼排污企业重视治污,进而凸显第三方治理在专业、成本上的综合优势。

再次,推动建立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诚信和行业自律体系。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上海将鼓励环境污染治理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开展能力评估、等级评定、培训教育、信息统计等工作,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监理机制,防止排污和治污单位“同流合污”。同时,监管部门将建立诚信体系,鼓励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发布年度环境责任报告,并将不规范运营、偷排漏排以及运营设施未达到环保相关要求等信息纳入上海市企业征信系统和社会公共信用服务平台,与融资、担保等政府相关支持政策挂钩。

原标题:叫好不叫座,第三方治污待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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