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作为临沂南部工业重地,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举步维艰。
为尽快扭转这一局面,罗庄区委书记段卫东提出:“宁可经济下滑、牺牲财税收入,也要彻底解决好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
近年来,罗庄区累计投入资金23.2亿元,重点实施了钢铁、焦化、电力、建陶等行业环保治理工程。日前,罗庄区再度打响工业污染治理攻坚战,坚持治水、治气两手抓。
分批下发停产治理企业名单
罗庄区对辖区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调研摸底,共核实了15个行业、361个污染源,纳入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针对行业特点,分阶段、分批次、分类别逐行业制定治理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
罗庄区政府结合时限要求分批次下发停产治理企业名单,其中,7月9日下发了第一批停产治理企业名单,共113家企业;8月7日下发了第二批停产治理企业名单,共74家。由区大气办督导组对各街镇、部门停产治理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落实不到位或工作推进不力的,按程序实施约谈、问责。
此外,罗庄区大气办抽调经信、住建、安监、质监、环保、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停产治理企业完成情况进行综合验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才可恢复生产。
在核查中,对辖区内规模较小、治理无望、无治理价值或能力的企业,结合实际分类别实施淘汰、关停;对建成区内的污染源实施限期搬迁,目前已对辖区内12家建陶、两家日用瓷、8家铸造企业制定了搬迁方案;对林业东星焦化有限公司和南环路以北的5家石灰窑实施限期关停;对落后淘汰产能死灰复燃的临沂奥达铸造有限公司实施断电、断水、吊销营业执照,避免污染反弹。
部署智慧监管系统
在治水方面,罗庄区成立了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13项重点建设任务,重点项目由主要领导挂帅。落实“河长”制和“四职”责任人制度,推动属地管理规范化。实施生态补偿和“一票否决”制度,有效激发各级积极性,推动全区上下合力治水。
罗庄区在涉水重点监管企业安装智慧环保监管系统,实行插卡排污、总量控制、应急关闸,确保出水稳定达标。落实属地责任,清理整治沿河畜禽养殖企业106家,清理河道非法养鱼网箱8041个。陷泥河、南涑河投入300余万元进行苗木栽植和水生植物补植,提升自净能力。对武河湿地沿河进行绿化亮化,建设生态屏障,打造治水亮点。
罗庄区把环境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工作底线,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封堵河流沿线污水直排口,建设配套管网,确保沿线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倒等违法行为,一律高限处罚、停产治理。“土小”企业露头就打,上半年检查企业850余家(次),清理取缔82家“土小”、“类土小”企业,移交公安机关两起环境刑事违法案件。
企业立下军令状
为加强相关企业及街道的责任意识,罗庄区召开专题会议,由区政府与各街镇、相关工业企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签了责任书就等于立下军令状,我们肯定不能打自己的脸。”罗庄区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表示。
责任书规定,各街镇和相关工业企业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得擅自停用或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并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街镇和企业还应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在连续性异常天气或重点河流断面持续超标情况下,及时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
另外,企业须在门口显著位置设立承诺牌,强制实行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公开,全面实现在线监测数据与信息公示数据同步公开、同步显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书还对街镇和相关工业企业工作责任和检查考核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严格落实街镇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如企业擅自停用、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发生偷排偷放等行为,超标一次自愿接受顶格处罚,停电停产3个月;第二次超标坚决关停。对区级及以上查处同一企业违规、超标两次的,在严肃查处企业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应街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环保所(办)负责人的责任。
原标题:污染防治不再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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