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3年长庆气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一期工程)招标公告,项目两标段预算分别为544万元和591万元。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3年长庆气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一期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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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一期工程)招标

2023-04-19 17:52 来源: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3年长庆气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一期工程)招标公告,项目两标段预算分别为544万元和591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3年长庆气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一期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长油(2023)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陕西榆林市米脂、神木境内;

第二标段:陕西榆林市榆阳区、神木、佳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4座100m3卸车池拆除,5套大罐抽气撬装装置、4套闪蒸气回收撬装装置安装,2项采出水处理系统改造,操作走道及场地1665m2,装置区碎石地坪3317.36m2,砖围墙83.4m,混凝土硬化1450m2,站内道路960m2,草坪绿化3000m2,设备装置管线防腐保温,各类设备装置撬基础制作,工业电视监控以及扩音对讲系统安装,各类电气仪表安装等。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A版)工程量,具体工作量(详见施工图文件号:集-37328/总分目、集-37313/总分目、集-37285/总分目、集-3/总分目、集-37316/总分目,项目号:CEDC080S-2022),具体工作量最终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3计划工期

2023年5月22日开工,工期120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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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工作量。(2)若地质部署或建设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前期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场地平整),设备基础,工艺管道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结构、仪表电气、消防、给排水、通信安装;管段预制、防腐管段运输、管道安装、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补口补伤、吹扫、管沟开挖及回填等。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同时具备 GA1级和 GC1级,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 财务要求

2019 、 2020 、 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 2019 年至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19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项国内天然气场站及天然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国内天然气场站及天然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8.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1.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1个标段排名第一。

3.11.4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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