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各类废水应优先考虑回用,提高水循环利用率。
二、坚持“一水多用”,扩大使用规模(一)加大工业回用推进将再生水作为全省工业生产的“第一水源”,钢铁、煤炭、纺织、造纸、石油、火电和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条件的工业企业要实现再生水“应用尽用
推动工业企业和园区废水循环利用,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严重缺水地区示范推动工业园区废水应用尽用。
按照各工艺系统对水量及水质的要求,结合水源条件,设计合理的工艺系统,做到少用水、循环用水、一水多用。
3.2 地表水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尽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做到“污废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废水回用”,电厂配套建设工程废水处理系统,并与电厂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推进工业企业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因地制宜采用分散式、小型化、生态化的处理回用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实现就近回用。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水处理与综合利用措施。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净环水系统排水进入高炉冲渣浊环水系统,高炉冲渣废水经脱水、过滤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实施污水回用工程,实现“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循环利用”,园区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以上。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净循环系统排水作为浊环水系统用水,用于高炉冲渣,浊环水系统无废水产生排放,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42号),提出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合理控制火电、兰炭、石化、煤化等行业规模,引导工业企业污水零排放,降低污染负荷;建立和完善循环用水系统,严格高耗水工业项目节水管理,加快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推进企业和园区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
着力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
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
推进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用水。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完善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
升级改造工业园区,鼓励企业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循环利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3.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升级改造工业园区,鼓励企业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循环利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3.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gb14554-93)表1和表2相应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
水务管理要求污水均按“全部回收经处理达标后复用”的原则设计,一水多用,提高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对循环使用、重复利用的水系统应进行水量平衡。...根据各用水点对水质的要求,采取合理的流向,将对水质要求高的用水系统的排水,作为对水质要求低的用水系统的给水,做到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废水回收处理后再用,实现了废水零排放。
推进园区内企业间、企业内部用水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加强排污许可管理,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杜绝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