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加强募投项目信息披露监管。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加强穿透式监管和监管协同,严厉打击违规代持、以异常价格突击入股、利益输送等行为。三、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
三、强化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约束机...持续优化我国绿色债券标准,统一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完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标准。进一步优化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安排,提升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便利度。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委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等配合)4.基于碳账户开展环境信息披露
进一步健全细化特许经营各方的信息披露机制。四是明确特许经营模式管理责任分工。地方政府负主体责任,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推进,有关行业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管,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
同时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三)强化指导,确保质量。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
》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三、组织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各区县及强审企业应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重庆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渝环规〔2021〕8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重庆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如涉及后续的投资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加强长三角绿色认证联盟碳信息披露平台建设,与市级碳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制定碳信息披露评级机制,规范涉碳类认证活动。鼓励认证机构加大碳认证技术研发投入,提升对接国际标准、规则及核算方法的专业能力。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选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详见营业执照标的企业股权结构:项目其他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日期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12日。
;四是明确了转型金融业务开展流程,包括企业制定整体转型方案、对转型方案开展评估、提供配套的转型金融支持、持续的信息披露及披露的内容等。...项转型金融支持的技术,并配置了详尽的技术说明、降碳效应、应用案例等,为金融机构精准识别钢铁企业低碳转型活动提供了参考;二是拟定了河北省钢铁企业转型方案编制大纲,内容涵盖了企业转型战略与目标、降碳计划、保障措施、信息披露等
一方面,监管政策快速跟进,对企业履行esg理念不断提出新要求:环境部规定了重点企业依法披露信息,并将信息披露细化到定性与定量的四级指标;另一方面,金融市场积极拥抱esg理念,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esg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衡量指标
鼓励企业加强纺织化学品风险管控,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建立环境、化学品信息披露机制。
第十三条(信息披露制度)本市相关用能和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披露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信息。鼓励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主动披露前款所述信息。
本次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公司将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创建活动”中,中建环能成功荣获“202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充分彰显了监管机构和资本市场对中建环能董事会治理水平、信息披露质量、...“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创建活动”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举办,评选标准涵盖了董事会运作机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八项基础指标,从49个维度及履职创新特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中建环能获得信息披露最高评级“a”。中建环能是隶属于中建集团的上市环保企业。...据了解,这是2023年8月深交所修订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后实施的首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评价期间涵盖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考核结果,首创环保凭借规范的公司运作、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以及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连续第七年取得信息披露工作最高考核评级“a”级。
股权转让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宜宾康润环保发电有限公司61%股权项目编号:g32023bj1000145 转让底价:5246.00万元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9-15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3-10-18 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于娜/联系电话:010-83143017部门负责人:刘达
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19年并入中建集团,成为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下的环保上市平台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0年成为国家级绿色工厂2021年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连续四年获得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详情如下:标的名称:綦江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30年特许经营权出让 项目编号:202308000448 转让底价:40464 万元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8-09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3-08
督促全市重点耗能企业重视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工作、落实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