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见附件1)及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见附件2),重点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相关单位,兼顾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确保评估范围全覆盖。
(八)优化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主要危险废物管理要求鼓励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或处置设施,开展废硫酸、废磷酸阶梯使用、“点对点”资源化利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专项整治,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表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贮存情况(单位:吨)二、危险废物2022-2023年,全州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94849.612吨,自行利用处置量882641.793吨,委托收集利用处置量11314.338
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为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走深走实,推动京津冀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提升,拓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途径,提升区域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设施,鼓励企业对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db32/t 4370-2022)等地方标准,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二)统筹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按照“突出重点、覆盖全面”原则,突出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通过规范化评估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确保评估范围覆盖全面。
单类产生量排名前6的危险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产生量27.74万吨(主要来自船舶清舱行业),其中委托利用处置25.56万吨,部分通过企业自行利用处置。
,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建立规范化评估“一企一档”,鼓励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开展自行评估。
2022年,全省利用处置危险废物612.65万吨,其中自行利用297.77万吨,委外利用110.71万吨,自行处置118.14万吨,委外处置73.62万吨,委外收集12.41万吨,贮存47.88万吨。
:一、广州市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基本情况据统计,全市2022年度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下同)产生量79.45万吨,安全利用处置量81.34万吨(含利用处置上年底贮存量),其中自行利用处置量8.65万吨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2022年,我市危险废物产生量109.1万吨,其中委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90.2万吨,委托危险废物豁免单位利用处置6.9万吨,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11.3万吨,产废单位贮存
》中的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二)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一百吨以上的;(三)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四)经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专家评估,认为应当确定为重点风险监管单位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2月2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1601.05万吨/年(含自行利用处置能力),较2017年增加
经查,当事人从2015年起无证经营危险废物,非法利用处置废机油共19.8吨,经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鉴定评估,受损场地土壤6个损害调查点位中5个点位均存在损害,1个点位石油烃(c10-c40)超过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基本情况2022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67.80万吨,上年度贮存量2.35万吨,委托利用处置量25.27万吨,企业自行利用处置量42.95万吨,年末暂存量为1.89万吨。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第七条鼓励、支持危险废物防治、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有关先进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和成果共享。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加强铝灰渣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佛山市铝灰渣利用处置单位、豁免利用单位以及产废企业自行利用单位的管理水平
处置利用48889.10吨,贮存量892.78吨。本地处置利用单位处置利用危险废物44325吨。
2022年,我省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15.8万吨,较2020年降低29.7%,其中,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为42.0万吨,委托外部有资质经营单位处置量为60.2万吨,贮存13.6万吨。
(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1.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回收或处置设施,以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为手段,支持市内现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通过技术提升与创新,提高经营水平,对该类项目加快审批进度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10日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走深走实,推动京津冀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提升
鼓励通过定期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等方式落实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任务,推动清理违规设置行政壁垒限制危险废物合理转移等不合理不合法政策规定。
结合实际细化评估指标,强化评估危险废物相关单位落实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要求,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特别是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污染防治要求,以及新发布实施相关法规标准等情况
(三)鼓励现有持证经营单位提标升级改造,加大危险废物先进综合利用处置技术研发,提升产业链深加工水平。(四)鼓励含钡废物资源化利用和产生企业合法开展自行利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