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运输业务、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要运用合同条款严格处理,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报告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两审批两备案”、数字化管控设备安装使用、运输合同分包、电子转移联单运行、无证车辆进出现场运输渣土、出土台账规范化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报告等情况。
4.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围标、串标、行贿谋取中标,转包或违法分包、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转让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等违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查询,未被列为税收违法黑名单。
(3)响应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注:提供承诺函)。...(注:提供承诺函)3.6信誉要求:(1)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招募人查询结果为准)。
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检查,将检测合同、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溯源情况等纳入检查范围,依法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承揽业务、违规减少检测点位、压减检测环节、更换检测材料、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6)其他①自 2022 年 7 月 16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自 2023 年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所提供合同业绩必须为总承包合同,不接受分包项目合同业绩。
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自2022/05/2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05/2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3.3.1自2022年5月1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所提供合同业绩必须为总承包合同,不接受分包项目合同业绩。
(杜绝违法分包)。...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项目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劳务、违法违规组织施工,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认真不负责,监管部门对项目监督不严不实、隐患排查整改组织不力而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自2021年12月0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
自2021年12月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违法分包、非法转包。3.7.1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违法分包及转包(提供承诺书)。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5)其他①□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自 2021年7月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 本项目严禁违法分包、非法转包...1.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关注项目合同条款,特别是专用条款执行情况,关注违法分包、转包以及采购的设施和材料的报验资料及参数是否符合标准,工程变更内容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