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抓好重点河流综合治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动,全省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升至83%。新增完成3224个村庄环境整治。
进入“十四五”,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8.1%,较2016年上升15.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
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
数据显示,2022年,黄河流域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7.5%,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流域水质状况虽逐渐向好,但当前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仍面临一定问题和挑战。
各位记者朋友可能从别的渠道也了解到,这十年,我国重点城市pm2.5浓度累计下降5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4.4%,全国地表水i到iii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23.8个百分点,达到87.9%,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2022年,国家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小赠在谈及水生态环境保护成绩时评价
巩固13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完成“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年度治理任务,持续整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劣ⅴ类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四道沙河入黄口、大黑河浑津桥劣ⅴ类水质断面。
包括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国土面积、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数、地表水监测断面总个数、地下水超过v类水质点位数、地下水监测点位总数、地下水污染源数、湿地面积等指标。
二、主要目标2022年、2023年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72.3%、76.6%,劣v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国家年度目标。
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劣v类水质断面全面消除,成功创建省“清三河”达标县,夺得“大禹鼎
在长江干流82个国控监测断面中,2021年汛期(6月、7月和8月)的ⅰ—ⅱ类水质断面占比分别为74.4%、70.7%和81.7%;6月和7月的ⅰ—ⅱ类水质断面占比低于1—5月ⅰ—ⅱ类水质断面占比的平均值
经过十年的努力,全市地表水优良水体断面比例由2012年的14.5%提高至目前的58.3%,增加了约4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由最高时65%,至今已全部消除。
202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国考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2.9%,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高于0.6%;111个国考地表水水质断面
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18.9个百分点、达到84.9%,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至1.2%。长江干流全线连续两年达到ⅱ类水体,黄河干流全线达到ⅲ类水体。
2022年上半年,37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的水质断面26个,占70.3%,同比增加16.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动态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
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93.8%,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断面达标率不断提升。
2022年上半年,37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的水质断面26个,占70.3%,同比增加16.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动态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
全市3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1个国、省考断面达标率实现100%、ш类以上水质断面占比达72.73%,24个市考断面全部退出劣v类,市城区15段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
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5.7%,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1%,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其中,长江、黄河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7.0%、82.4%,同比分别上升2.0个百分点、5.8个百分点;长江流域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黄河流域劣v类水质断面为3.4%,同比下降
龙溪河、梁滩河等34个限期达标规划(方案)顺利实施,105个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比例、劣ⅴ类水质断面消除比例均达到100%。
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嘉陵江、泸沽湖省级河(湖)长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河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围绕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嘉陵江干流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ⅱ类水质,流域23个国考水质断面优良率
到2025年,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不高于3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2.7%;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有效保障饮水安全
巩固提升“五水共治”成效,创建“美丽河湖”50条(个),91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和72个镇(街)建成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县控及以上水质断面ⅰ—ⅲ类比例达100%,2015—2020年连续六年夺得“大禹鼎
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不高于3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6.0%;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4.7%,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有效保障饮水安全
2020年,5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全市47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为95.8%,无劣v类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