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工作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坚持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众监督的原则。...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本细则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在精细分拣、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
促进工业固废按元素价值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尾矿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进固废规模化利用推动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建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详情如下: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排污权交易的部署要求,强化资源有限、资源有偿、生态环境有价意识,优化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形成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结合水利报、温州日报等媒体报道,起到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警示效果,营造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良好氛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公布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各地各部门协同发力,办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六稳”“六保”政策要求,依法对企业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将严格执法与热情帮扶相结合,充分展现生态环境领域柔性执法理念,增强企业对柔性执法的获得感和信赖感,有效规范了工地内的喷漆作业,帮助企业树立环境有价...【查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参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激励排污单位污染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资源有价和“谁污染、谁治理”“谁减排、谁受益”的原则,发挥市场化手段对环境要素的配置作用,激励更多排污单位自主减排,腾退更多指标保障优质、重大建设项目落地。
第五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坚持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众监督的原则。...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切实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体现资源有价和“谁污染、谁治理”“谁减排、谁受益”的原则,深化我省排污权交易试点改革成果,健全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
二是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广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了环境违法案件公益诉讼,犯罪嫌疑人不仅要承担危废的处置费用,而且还要承担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修复受损害生态环境,对其他企业形成很大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第四条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体现资源有价和“谁减排、谁受益”原则,鼓励新企业控总量、老企业腾总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质量改善。...第五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排污权使用和交易的管理,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聚焦冶炼渣、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等大宗工业固废,推进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生态修复等领域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推动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2023年,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和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印发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基本原则,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有效手段,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实制度保障。...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通州生态环境局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坚持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众监督的原则,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
“总体要求”部分明确,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众监督的原则,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2023年2月27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围绕即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介绍相关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以及江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总体工作和典型案例情况
推动大宗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鼓励支持火电、钢铁行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我们今天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李伟华先生,向大家介绍《方案》有关情况。
该案的办理,是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湘西自治州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要求,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工作。
一是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校、行业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合作,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赤泥、锰渣、化工废渣、酒糟等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创新实施“巡查、明查、暗查”“访群众、查厂外、查厂内”的“三三制”现场检查工作法,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为主体,划定若干巡查网格,明确各级网格监管员,并将执法人员逐一对应。
依托现有的大宗固体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推动大宗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提升资源化利用能力。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基本原则,以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重点,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有效手段,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实制度保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
第三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坚持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众监督的原则。...赔偿义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优先用于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坚决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制度规定,依法严格履行保险责任义务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确保环境风险得到及时控制,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工作责任。
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
第三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众监督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试行)》,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