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核,现拟对以下通过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辐射检测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江苏宁大卫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乙级(电离类)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将意见反馈我厅。
日前,江苏省环保厅发布关于通过认定(确认)的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名单(2017年第一批)的通知,详情如下:
025-87715200 ;邮箱:haqj@jshb.gov.cn)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业务能力认定行为,引导社会辐射环境检测力量参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