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申请与核发第五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环境卫生管理业》(hj 1106-2020)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一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 860.3—2018)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二次征求意见稿
8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扩展覆盖面的重要举措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关于减排量计算“遵循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污染源源强核算标准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等文件有关
第十二条现有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核定根据相关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中核定总量和实际运行情况等确定;新建排污单位排污权以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中核定总量为基础。
④项目目标和功能概述:改造完成后,满足现有排放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⑤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具备通烟条件,停窑接口时间40天(停窑时间待定)。
第十四条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权登记确认的有效凭证,排污权核定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进行。
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排污单位依据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确定具体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以及安装、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联网时限等。
④项目目标和功能概述:改造完成后,满足现有排放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⑤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具备通烟条件,停窑接口时间40天(停窑时间待定)。
其他污染物:国家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规定应当核算许可排放量的其他污染物(如氟化物、氯气、甲醛、总铜、总锌、镍、铍、银、钒、硒、钴、锡等)。
(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定要求实施自动监测的废水、废气排放口和污染物种类;(2)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报告书(表)批复意见中明确要求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放口和污染物种类
第二节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认定和来源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按照下列三种方式测算得出的最低值认定:(一)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污染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的核算方法测算;(二)采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核算方法测算
对于应当安装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排污单位,各区县应当结合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自动监测规范等有关规定,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自动监测点位、指标和联网等要求,并督促排污单位按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
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有关要求从严核定。可交易排污权应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有关要求从严核定。
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权登记确认的有效凭证,现有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与新改扩建项目所需排污权指标,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进行核定,排污权有效期限以排污许可证载明时间为准,一般为5年
计算功率为4.70mw,二期的主蒸汽接入一期管道,共用一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9)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151.79万元,环资投资1010万元,占总投资的8.31%;(10)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为规范排污权交易价格行为,保障排污权交易工作的正常运行,山西省发改委制定《关于制定颗粒物排污权交易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计算功率为4.70mw,二期的主蒸汽接入一期管道,共用一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9)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200.36万元,环资投资1410万元,占总投资的11.56%;(10)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三)适用标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以下简称《工业噪声技术规范》)要求。
第二章申请与核发第五条【申请】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排污许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保密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一)已发布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文件要求的;(二)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应实施自动监测的;(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