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发现某废品回收店涉嫌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依法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随即赴现场利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快速取证固证。
依法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登记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1)投标人具有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及回执
第三条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单位),以及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单位)的具体范围,按照《深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五)试点推进一批登记表免予办理备案手续。...持续推进沈阳、辽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两证合一”试点工作,在工作流程相对成熟可行的情况下,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启示意义判定是否存在“遗漏主要排放口问题”,应结合排污单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备案材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及验收意见、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材料、平面布置图、...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技术复核,发现了一批问题企业,梳理形成排污许可证问题典型案例。
试点园区可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开展联动改革,全面实施推进一批登记表免予办理备案手续、推广一批报告表“打捆”审批、简化一批报告书(表)内容等“...试点园区内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单位免购买排污权交易指标、提交总量来源说明;挥发性有机物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的,建设单位免提交总量来源说明
建设过程中发生环评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牵头部门:环评处,配合部门:评估中心)(五)开展登记表免予办理备案手续试点。纳入试点的产业园区内应填报环境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
,由市生态环境局开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登记表》,与区县、园区监控平台联网的排污单位将相关资料交区县或园区具有权限的管理部门,由区县、园区具有权限的管理部门开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登记表
(五)实施一批登记表豁免管理。...到2025年,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等改革试点任务总体完成,制度衔接更加顺畅,服务效能不断增强。
第六条 排放工业噪声、产生振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配备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此外,应做好帮扶工作,指导企业按要求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相应变更排污许可证。(四)加大补助政策宣传力度。
;建设项目内容发生变更但未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的;6.建设单位未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及填报登记备案的环境影响登记表,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的;7.未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填报排污登记表或者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的
4月19日,鞍山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企业未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填报排污登记表。查处情况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重新报批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属于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别的项目,应在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填报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六、建设项目涉及变动的,还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申请、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变更填报。七、建设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由建设单位严格对照相应清单判定。
,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和第三款“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附件:排污登记表格式(工业噪声部分)生...(三)组织开展排污登记工作排污许可证审批部门应组织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登记工作,督促排污单位延续、变更排污登记时,按照排污登记表格式(工业噪声部分)(详见附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如实填报,排污登记表内容包括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第三条【分类管理】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以及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登记单位)的具体范围按照《深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过程中发生环评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即可。问:在深化环评改革方面有哪些考虑?...二是试点推进一批登记表项目免予办理备案手续,主要针对试点园区内城市道路、管网管廊、分布式光伏发电、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城镇排涝河流水闸及排涝泵站等五类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
建设过程中发生环评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三、深化环评改革试点(七)按程序实施联动改革。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二、许可条件满足《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对具备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一)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在线完成排污登记表填报并提交后,取得排污登记回执。...三、登记流程排污登记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平台为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登记模块为业务办理-排污登记-申请登记。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五条 因本名录实施导致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发生调整的现有排污单位,应在本名录实施后一年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其他现有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