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有处置条件的区域和场所,在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进行更为详细的分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车站、机场、港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十)商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餐饮经营企业、超市、商场、宾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十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转运站、中转站或者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
加强驻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升农村学校、市场(商超)、工业企业(家庭作坊)、农家乐(民宿)、村委办公楼等场所(单位)垃圾分类水平。...工作方案要求,到2027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更加优化,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更加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备。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公安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管理,依法打击建筑垃圾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规划、用地手续审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贵阳贵安目前共有建筑垃圾处置场所36个,其中6个为《规划》内消纳场,设计总方量约2550万立方米(仅有2个消纳场处于运营状态),主要分布在花溪区、经开区、乌当区,三县一市未建消纳场所,剩余30个为回填、
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集中转运、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管,对有害垃圾处置厂(场)和设施进行监管。...商场、集贸市场、机场、车站、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用各种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宣传普及。
本省建筑垃圾运输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建筑垃圾处置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垃圾种类、利用价值等因素合理制定,并公布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将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作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土地用途,优先保障项目用地。
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处置为主,无法处置的和处置后无法利用的,进入消纳场所填埋。...第五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再生产品。
鼓励相邻县(市、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回收;(三)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应当预约回收经营企业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四)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场所标注的回收处理提示信息预约回收
十、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十一、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二条,修改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坚持“谁产生、谁负责”,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投放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环境污染。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贮存地点。严厉查处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将
(二)违规使用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使用,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按照“优先循环利用、其次焚烧无害化处置、尽可能减少填埋”的原则,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相结合,建设和完善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体系。实行区域共建共享,就近利用处置。...四是规范贮存设施或场所。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应符合固废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要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合肥市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转运利用处置工作方案》发布,推动能力富余的本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及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置的前提下,可焚烧减量类的一般工业固废纳入到我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
本办法所称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转运站、中转站或者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设施),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减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一)经营性养老机构;(二)自行将生活垃圾运输至垃圾处置场所(设施)的;(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五)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核准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综合利用场所或者中转场所;(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二)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三)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四)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五)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第七条 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运输和消纳)实行核准制度。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应当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处置核准手续,经核准后方可处置。
鄂州市整改方案要求,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全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依法打击和处罚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力争五年完成建筑垃圾处置场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现场督察发现,由于没有规范的处置利用场所,鄂州市城区大量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随处可见。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由产生大件垃圾的主体合理承担大件垃圾处置费。坚持市场机制。...(三)自行运送至指定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县(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明确辖区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会同街道(乡镇)将场所地址、服务内容、时间和电话向社会公布。
赋能既有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增加工程渣土、泥浆、水厂污泥等类型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功能,实现提档升级。倡导固定式处置设施、移动式处置设施和现场就地处置设施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加大消纳场所安全排查,严厉打击无证运输、超速超载、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腐蚀性、放射性、污染性的建筑垃圾应按规定评估后规范处置。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再生产品。...(四)工程泥浆:进入泥浆预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加工或消纳场所进行消纳。
3、向施工场地外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申请核发《清远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排放)》,办理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手续;与具备相应资格的运输企业、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签订建筑土方清运
服务内容包括龙川县乡镇范围内的垃圾收转运(垃圾桶点至末端处置场所),转运站运营维护,垃圾收集点运营维护,以及智慧环卫系统的建设与运营维护,应急保障服务等。...各收集点生活垃圾收运至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小广告清理、公厕管护、河道/公共池塘(不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个人承包鱼塘等)垃圾清理等,不含各镇垃圾压缩站/中转站运营维护管理、不含压缩后垃圾外运至垃圾处置设施
第十二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垃圾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建设或者确定乡村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鼓励通过粉碎转化、坑塘回填、回收利用及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使用等方式,提高建筑垃圾再利用水平。...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和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助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合理确定垃圾收集点的数量、位置及收集时间路线等内容。
在本单位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单位网站)或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等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级设施收取的处置费纳入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结算平台实行单独结算管理,并执行平台管理制度和相关审计审价要求。区级设施收取的处置费由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负责纳入相关监管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