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明确,“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向有管理权限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应当在运输前向属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证件。设置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中转站)的企业,应当向属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二)关于“未有效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全链条打击”的问题整改情况:市绿化市容局加强与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完善数据协同,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一案三查”(即“查工地源头
第六条【运输和处置费用】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费用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实行网格化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处理建筑垃圾管理违法行为。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于0.2吨/万元,综合利用率达到15%;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低于0.01吨/万元,综合利用率达到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三)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运输:(1)负责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运输工作,将垃圾收集站(点)的其他垃圾收集运输至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有害垃圾运输至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暂存;(2)负责生活垃圾运输专用车辆的配置及维修维护等
;(四)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五)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核准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综合利用场所或者中转场所;(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一)建筑垃圾产生与需求信息;(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理方案备案信息;(三)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名录及运输车辆信息;(四)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综合利用场所和中转场所信息;(五)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六)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交通运输和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源头单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
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坊子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潍坊隆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双羊街以北,坊泰路以西坊子区智能装备产业园区内中标(成交)金额:7200万元中标(成交)综合单价:(1)建筑垃圾运输
》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委〕(二)规范处置核准各县(市)区要依法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运作,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建筑垃圾日常监管,实行“企业登记、源头申报
;(三)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切实解决现阶段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困境,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消纳,根据《东莞市人大常委会
、建筑废弃物处置协议,核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清远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核准情况(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5、应当与具备相应资格的运输企业、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签订处置协议,核查运输车辆是否满足要求,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废弃物等散装物。6、办公区、生活区生活垃圾应委托给环卫部门处理。
3.住建局: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噪声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6.城管局:负责渣土车辆运输和环卫设施、环卫车辆运行管理,加强渣土、生活垃圾运输审批管理,减少渣土清运、生活垃圾清运等噪声扰民。7.泰兴海巡执法大队:负责对长江航道机动船舶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公共场地、公共绿地、背街小巷、城中村道路等除企事业单位和有物管小区之外的所有区域可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市政公共设施清洁工作,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冬季除运雪工作,零星建筑垃圾清运工作,无主建筑...垃圾桶内垃圾不得满溢;(2)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文明礼貌作业;(3)垃圾密闭运输,无撒漏、无渗滤液;严禁翻捡;运输车辆外观整洁标志清晰,做到保养维护及时,确保车辆正常作业,运输时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垃圾运输过程中实行
》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严格规范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将依法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名录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管理。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建筑垃圾进行初步分类,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资源化利用场应当分类运输、综合利用。...第九条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书;(二)建筑垃圾运输合同;(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四)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第十四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
(四)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按职责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翻修),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园林绿化养护,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及拆后地块、建筑垃圾消纳场、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第十四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
修订《市级城市道路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及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道路应急任务处置能力、道路清扫保洁应急作业规范化水平明...制定发布《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筑垃圾分类消纳暂行规定》,初步实现了“源头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的建筑垃圾治理目标。收运管理体系逐步规范。
2023年底前,各市、县(市、区)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要联合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城市道路冲洗作业,停车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