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启示环保设施疏于管理已成为近年来环境违法问题的高发领域,尤其多发于中小型企业,该问题归根结底在于中小企业普遍缺乏环境领域的自我管理能力。...一起案件就是一记警钟。
厅属各单位:为了在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我厅制定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江西省生态环境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江西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
本案在办理过程中采取包容谨慎的态度,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纠错空间,引导企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充分彰显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理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是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求更加高效地抓好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启示意义】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在此次案件处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六稳”“六保”政策要求,依法对企业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将严格执法与热情帮扶相结合,充分展现生态环境领域柔性执法理念,增强企业对柔性执法的获得感和信赖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沈阳市生态环境领域部分免罚事项适用条件细化清单(试行)》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建设地点不属于环境敏感区域,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尚在建设期间,未建设完成,被发现后立即停止建设
案件启示为在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积极打造“文明、规范、有温度”的执法环境。...辽宁省公布第六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免于处罚领域):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积极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服务的新举措,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对主动消除
那为什么超总量排放污染物不予处罚呢?2023年7月1日起,《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处罚清单》)正式施行。...因此,该案成了连云港市首例适用《处罚清单》的案件。赣榆生态环境局对上述案件的办理,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提醒式执法”“柔性执法”等相关职责要求的具体体现。
一方面,《解释》衔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非法排污的行为,明确为从重处罚情形,做到当严则严。...另一方面,明确可以根据认罪认罚、修复生态环境、有效合规整改等因素,在必要时作从宽处理,体现恢复性司法理念,做到当宽则宽,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效果。
三、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罚:(一)列入生态环境领域严重失信名单且尚未修复的;(二)引发重大社会舆情、上级机关督办或重点交办、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主动曝光典型案例除外),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处罚办法》的修订是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来宾市将认真组织学习《处罚办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学习培训,在“懂”字上下功夫。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于今年7月1日施行。《处罚办法》突出体现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实践特点,有力增强生态环境执法的规范性,更加体现执法严肃性和亲民性的平衡。
下一步,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处罚办法》的贯彻落实为重要契机和有效抓手,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全面约束执法行为
一、修订实施《处罚办法》,更好适应生态环境执法新形势 原《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实施10余年来,对生态环境领域实施行政处罚,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处罚办法》明确处罚案件办理期限以及延长办案期限的特殊情形;调整纳入听证的案件范围,细化听证程序;细化纳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案件范围,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2021年7月15日,《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的施行,对包括生态环境领域在内的行政处罚案件之法律适用产生很大影响。...2023年7月1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施行后,生态环境领域对于不予处罚的判断依据更加明确,为企业自纠自查和免予行政处罚提供了空间。
第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罚:(一)列入生态环境领域严重失信名单且尚未修复的;(二)引发重大社会舆情、上级机关督办或重点交办、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主动曝光典型案例除外),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和警示教育作用,近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生态环境领域3个涉水领域典型案例,并对办理案件的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表扬,请全省学习借鉴。
作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的专门规章,《处罚办法》紧密联系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尽可能作出细化明确的规定,呼应基层执法实践中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执法处罚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为进一步指导《免罚清单》适用的具体化、标准化,我们甄选了一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免于处罚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执法人员对轻微违法具体案件的认定,提供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行为
现将全省生态环境领域6个不予处罚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并对办理案件的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表扬。请各级生态环境执法单位认真学习借鉴。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中山市生态环境领域“以案释法”十大典型案例,详情如下:案例一:中山市某洗水公司违反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政处罚案【案情简介】2020年11月28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火炬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反映情况
通过比武考核、案例剖析、实战磨砺等形式,邀请有生态环境领域丰富办案经验的公安干警、检察官、国内知名律师等授课答疑、传授经验,持之以恒提升业务能力,促进业务融会贯通,着力培养锻炼一批综合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能手...执法方面,执法人员坚持“说理执法”,通过说明事理、讲透情理、证清法理,督促涉嫌违法企业配合执法、认可处罚、积极整改。
启示意义:此次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淡薄,存在污染防治落实不及时、环境管理懈怠等情况。...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整理了近期执法检查发现的10个典型案例,予以集中曝光。
执法人员完成该案件的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拟对该环境监测公司存在伪造比对监测数据并出具虚假比对监测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后续将根据调查处理结果适时移交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执法者说:车辆超标,执法部门除依法进行处罚外,还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的要求,但该企业非但没有彻底整改,屡罚屡超竟达7次,最终执法部门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袁某予以处罚,该案涉案金额为同类案件中历来最高。
第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罚:(一)列入生态环境领域严重失信名单且尚未修复的;(二)引发重大社会舆情、上级机关督办或重点交办、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主动曝光典型案例除外),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