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对于核污染水的处置问题国家需要及时将真实的监测结果向本国和其他国家进行报告;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义务,即国家对本国各种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国家的环评义务可以说是对于当今国家在采取一些可能影响环境的行为时必不可少的前置性义务
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是重大的核安全问题,具有跨国界影响,绝不是日本一家的私事。自人类和平利用核能以来,人为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没有先例,也没有公认的处置标准。...日本政府没有证明排海决定的正当合法性,没有证明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长期可靠性,没有证明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没有证明排海对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无害,没有证明监测方案的完善性和有效性,也没有同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
答:日本政府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将一己私利凌驾于全人类长远福祉之上,极其自私和不负责任。我们敦促日方倾听国际社会声音,切实以科学、安全、透明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接受严格国际监督。
问:近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了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您怎么看?...日方应正视各方正当合理关切,切实以科学、安全、透明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并尽快建立一套包括日本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参与的长期国际监测机制。
日本理应本着对本国民众和国际社会负责的态度,采取审慎措施,在利益攸关方的参与和监督下,选择最优方式作出处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专家委常务副主任赵成昆认为,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和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