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设施。...禁止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设 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设施。
《宁德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布局方案》编制说明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2日附件1宁德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布局方案按照《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设施设备的区域布局,鼓励社会力量依法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以及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要求的工艺技术方案、污染防治措施、处理方式等技术能力信息,通过合理方式集中统一公开,方便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查询。
(五)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及“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各区应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收集计划,指导收集试点企业开展收集工作,并对辖区内废油收集单位开展年度评估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和《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4〕63号)要求,统筹开展2024
〔2023〕17号)、《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和《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
第十六条产生工业固体...鼓励在工程建设、生态修复等领域拓展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途径。
》(宁政办规发〔2022〕9号)精神,健全完善危险废物收运处体系,巩固提升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成效,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
现有9家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企业,其中4家企业收集处置危险废物,4家企业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生活垃圾)和1家企业收集处置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能力达到120余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近17万吨/年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2月8日,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21〕20
其他固体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以及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已有分工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八)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处置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
为巩固试点工作成效,持续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防范环境风险,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
培育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环境安全意识,依托省固体...支持各市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鼓励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支持省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在工业园区设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
)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固体函〔2022〕49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要求,解决小微企业和社会源等(以下简称“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点多量小、收集不及时、贮存不规范、转运不通畅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试点工作成效
医疗卫生机构总数7个,已全部纳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3.生活源固体废物。基本建立生活源固体废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分类体系。...日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委《“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
北京市生态环境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类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的通知》(京环发〔2016〕2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固体...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的通知》(京环发〔2016〕2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事项的通知》(京环发〔2016〕3
》(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关于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请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于2024年11月底前和2025年11月底前将辖区内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总结报送我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有关要求,结合四川实际,我厅拟定了《四川省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谨慎投资建议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收集能力饱和的危险废物收集项目;废矿物油、含油污泥、铝灰(渣)、废铅蓄电池等同质化严重的资源化利用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对标“无废城市”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监管,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模式及管理机制
加强实验室废物管理,郑州市实验室废物收集覆盖率达95.65%,小微企业危废动态清零成效明显。截至目前,郑州市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全年工作任务已完成近90%,剩余任务和工程预计年底建成。...下一步,郑州市将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借鉴经验、开阔视野,持续在理顺体制机制、建设“四大体系”等方面大胆创新,不断探索固体废物治理的“郑州模式”,切实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抓出成效,打造“无废”特大城市中原样板
危险废物收集能力过剩的区域,应科学评估本区域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守牢美丽天津建设安全底线,严防形成危险废物收集洼地。...搬迁前后污染防治措施情况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4.2水污染防治措施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4.5土壤、地下水等防腐防渗措施4.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5. 对原址采取的环境管理措施6.
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7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3-2027年)》,目标到2027年,全市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短板弱项基本补齐,构建集污水污泥、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