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稳步提高耕地质量,巩固辽河平原农业生产能力,拓展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建设高标准现代化海洋牧场。
坚持农用优先、就近利用、多措并举、发展产业,以秸秆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促进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
在以增强农业空间生态功能、恢复退化土地生态条件为重点的农田生态系统,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耕地质量建设,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
建立健全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标准体系,制定土壤退化防治、培肥改良、综合治理等标准,完善土壤普查、调查、监测、检测、评价、信息化等标准。系统提升高标准农田设计、建设、验收、管护、服务、评价等标准水平。
综合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以及耕地保护任务量等因素,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加强黑土地保护,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4000万亩。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耕地质量类别划定和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全市完成36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及成果集成工作;2020年共建127.13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台账
(二)具体工作措施按工作要求填报涉及我厅的《省耕地质量等别及变动表》、《省固体矿产资源存量及变动表》和《省土地资源存量及变动表》等。
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企业3家,实施试点修复项目3个,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优先保护类耕地占比达99.85%。美丽乡村保卫战。
以保护农田生态系统为重点,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田防护林,提升土壤保持能力。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支持指导两区结合田长制和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工作,布设农田监测点位,持续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在密云水库及辖区内重点河流断面、湖库等布设监测点位,持续开展水体微塑料监测,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退化耕地治理集中连片试验示范。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提高林产品资源转化率和附加值。实施农业节水、农药化肥使用减量行动。科学发展增殖渔业。
实施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做好耕地轮作休耕,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耕地质量。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开展耕地土壤酸化治理。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高效利用农业资源,统筹推广农业节水、节地、节能技术。
2021年,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4.76等,整治耕地周边污染源2000多家,有效降低耕地土壤镉污染风险。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秸秆利用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途径不断拓宽,产业化利用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综合利用价值不断提升,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安顺市于日前启动了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明确从2022年起至“十四五”末利用4年时间,通过组织实施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市土壤普查基本数据,形成全市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立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对在地下水漏斗区、生态敏感脆弱区、自然资源限制区、重金属污染区等区域实施耕地轮作休耕、种植结构调整、绿色有机化种植的经营主体给予补助。
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和化工园区专项检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行动等;完成农用地详查、耕地质量类别划定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20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标,支持在适宜地区开展深松(深耕)整地作业,促进耕地质量改善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同时,继续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实施休耕试点,休耕期间重点采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促进耕地质量恢复提升。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二)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2025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汇总形成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12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4.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及土壤检测、竣工资料、新增耕地核实、入库及资料等编制费报价(下浮率%):40.00。5.后期种植管护(包含但不限于种植管护)报价(元/亩/年):1998.00。
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
2019—2021年吉水县化肥使用量统计数据分别为25712吨、25238吨和24880吨,而根据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结果测算,化肥使用量分别为30926.5吨、28298.9吨和28328.4吨,与统计数据差异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