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制药、钢铁、印刷、涂料及类似产品行业,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等领域,加快制修订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
(二)谨慎投资建议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类集中处置项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收集能力饱和的集中收集项目;废矿物油、含油污泥等同质化严重的资源化利用项目;采用预处理方式和利用后的产物不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本次改扩建依托威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生活垃圾拟掺烧市政污泥、烟叶、医疗残渣,共计800吨/天。
2.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物化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废铅蓄电池、精(蒸)馏残渣、废矿物油、铝灰(渣)、废催化剂
鼓励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行危险废物专业化、规模化利用,降低危险废物焚烧填埋量。鼓励企业在同一园区内资源循环利用,打造上下游产业闭环。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指出,涉及二噁英排放的行业包括废弃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遗体火化、钢铁冶炼、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生产以及纸浆造纸行业等,其中废弃物焚烧受关注程度较高
2024年1月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炉膛内正常燃烧时的二燃室(高温段)测点温度为1040摄氏度,焚烧炉工况不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规定的焚烧炉高温段温度≥1100
2.谨慎投资能力过剩、运行负荷低的危险废物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和废矿物油(含油泥)、废电路板、含铜废物、含锌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等利用项目。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省危险废物经营市场形势,防范投资风险。
其中,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终端处理能力基本满足需求;物化处理能力过剩;液态有机溶剂(hw06类)、废矿物油(hw08类)、含铬集尘灰(hw21类)、含锌集尘灰(hw23类)、铝灰渣(hw48类)等危险废物市内综合利用能力不足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余27%主要为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全部填埋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飞灰等资源化利用能力空缺。
(二)谨慎投资建议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收集能力饱和的危险废物收集项目;废矿物油、含油污泥、铝灰(渣)、废铅蓄电池等同质化严重的资源化利用项目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二噁英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含氯化工废物焚烧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燃烧室的烟气温度、停留时间和流动工况;含氯化工废物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应采取急冷的方式进行处理,烟气温度应在1.0s内下降到
其他非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按本标准执行。
(二)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物化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以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为主要来源的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含油污泥、铝灰(渣)、化工废液、
2.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物化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废铅蓄电池、精(蒸)馏残渣、废矿物油、铝灰(渣)、废催化剂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本市《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在谨慎投资项目中,危险废物焚烧/填埋项目、废矿物油处置利用项目等同质化现象严重。
豫东危废处置中心是商丘市重点项目,位于商丘市中心城区静脉产业园,是集危险废物焚烧、安全填埋、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综合性危废集中处置项目。
建议对以下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谨慎投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类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和废线路板利用类项目,仅以含铅、锌、铜、镍危险废物为原料的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请谨慎投资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建设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以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为主要来源的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其中:填埋能力7万吨/年,焚烧能力24.60万吨/年(含医疗废物焚烧能力1.75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22.00万吨/年;物化4.96万吨/年;废油类(含油污水、油泥等)利用能力21.03万吨/年;
焚烧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1”的要求。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2022年,中山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20.81万吨,基本形成以市内委托利用处置和省内跨市委托利用处置为主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
该项目危险废物处置规模为 10 万吨/年,其中: 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规模为3万吨/年(一期 2 万吨/年、二期1万吨/年);物化处理规模为 2 万吨/年 (一期、二期均为 1万吨/年); 稳定化/固化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