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的连续性,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范围为全市,且不受单个企业年产生危险废物总量10吨的限制。...综合考虑废铅蓄电池收集工作的平衡性,要求每个收集点必须具备4500吨的收集能力。
同时,邀请北湖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并全过程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调查办案,通过深挖扩线,查明涉案废铅蓄电池来源涵盖6省10余县市,是一条跨区域非法收集、贮存、运输、拆解、冶炼废铅蓄电池的犯罪链条。
继续组织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见附件4)及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见附件5)。...”建设,加大“无废理念”宣传,打造全域“无废”建设新格局,到2024年底,全市创建不少于500个“无废细胞”。
广泛征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和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单位需求,优化调整综合收集危险废物类别、数量以及废铅蓄电池依托合营条件等;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楼宇等工业园区自建危险废物集中暂存点。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和《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试点。...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有关“试点期间(至2025年底),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
(二)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试点。...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有关“试点期间(至2025年底),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基本全量卫生填埋;hw17表面处理类利用设施5家,年利用能力10万吨;hw21含铬废物利用设施1家,年利用能力12万吨;hw22含铜废物利用设施6家,年利用能力12.9万吨;hw31类废铅蓄电池利用设施
4.对纳入试点范围的危险废物从产废到收集集中贮存场所运输环节豁免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运输豁免环节要求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的公告》中运输要求执行
(四)排放量排污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为排污单位有组织排放口的废水、废气中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千克/年为单位。...(三)重点行业企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
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2023年评估“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点对点”利用豁免试点单位;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不及时依法转移
/年);2家涉及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收集能力1万吨/年);另有3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单位(总收运能力1.55万吨/年)。...hw49其他废物产生量1.46万吨(包括废油漆桶等废包装物0.91万吨),已委托利用处置1.45万吨。
》有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便捷化,按照《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的试点单位情况
(五)固废利用处置技术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物、交通运输业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建筑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铅蓄电池等技术。
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川渝危险废物“点对点”综合利用取得进展,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取得突破,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能力不低于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
巩固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成果,推动现有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全部纳入试点,进一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二、提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服务水平(四)主动服务积极协助企业申报。
2.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废线路板、实验室废物、汽修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相关要求与《北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办〔2019〕103号)一致,试点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便捷化,发布关于做好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公示如下:各市生态环境局: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中心城区建成污泥永久性处置设施,“无废纺织”“无废快递”等快速推广……记者近期采访发现,江苏省宿迁市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速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
(六)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自贡城矿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项目,收集能力5万吨/年,试点期至2025年12月31日。...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1.87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能力8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3600吨/年,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5万吨/年,废机油收集能力1.2万吨/年。2个油基岩屑综合利用项目正在规划建设中。
规范有害垃圾管理,探索规范居民区电瓶车废铅蓄电池回收工作。2.推动绿色消费。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深入推进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近就地源头减量,加大净菜上市力度。...2.到2025年“无废细胞”创建比例达到市、区相关要求,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无废”示范,具体指标有:(1)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
问:为什么选择废铅蓄电池开展试点?答:选择废铅蓄电池开展试点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跨省转移需求大。废铅蓄电池是典型的社会源危险废物,每个省份都有大量废铅蓄电池产生。
》有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以下简称跨省转移)便捷化,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
(二)谨慎投资建议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收集能力饱和的危险废物收集项目;废矿物油、含油污泥、铝灰(渣)、废铅蓄电池等同质化严重的资源化利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