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用于自治区范围内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管理。
《办法》总体框架分为“总体要求、原则性规定、规范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有偿使用、规范排污权交易、规范排污权储备、规范监督管理、其他事项”七部分内容。...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专班负责制定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排污权储备管理、排污权回购等管理制度,浙江省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建设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
指导企业不断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和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储备。加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研究,指导我省出口企业做好碳排放核算。...深化全省排污权交易试点,探索排污权制度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利用市场化机制倒逼企业绿色转型升级。(责任部门:气候处、综合处、环评处、大气处、水处、固体处)7.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此次跨地市排污权交易合作成功签约,标志着九江市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有力的迈出了全省推广步伐,为全省建立跨区域排污权市场提供了实践经验,有利于破解当前排污总量供需矛盾问题,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绿色转型,促进全社会污染排放水平总体降低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总量控制条件下,排污单位或者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在指定交易平台进行排污权公开买卖的行为。...第二十条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指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授权和指导下从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的专门机构。
第九条 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排污权出让、受让审核按照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二)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出让信息通过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系统直接推送。(三)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通过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系统收到转让所需全部材料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并受理。
本办法所称的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区域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排污单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对其拥有的排污权进行出(转)让、受让、租赁、抵押等交易流转的行为。...排污单位发生改制、改组、兼并的,其排污权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划转至具有绝对控股关联关系的单位。第三章 排污权交易第十八条 排污权交易主体包括排污单位、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等。
对符合储备范围、材料齐全的申请,予以受理;(三)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对受理的拟储备的排污权进行核定;(四)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按照有关审核意见向符合有偿储备条件的排污单位出具告知书;(五)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委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按照协议出让方式组织开展排污权回购交易
,以及有意向收储排污权的储备机构等;受让方:是指通过交易机构购买相应排污权的排污单位或储备机构等。...储备机构出让排污权指标,应提交(一)(五)(六)项材料,及有审
省财政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支、排污权储备资金管理办法。...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制度,加强对交易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形成有效的排污权交易和管理机制;负责建设交易平台,组织开展排污权的核定、分配、储备、回购等,统筹开展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全文公布。...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
《上海市排污权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排污权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门对政府投入资金进行污染治理和排污单位实施减排工程形成的富余排污权,进行无偿收储。
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储备机构”)负责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等具体工作。第三章 交易主体和标的第九条 排污权交易的交易主体包括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和受让方。
制定公开透明的排污权交易规则,建立规范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强化确权、申请、交易、登记、储备等全过程监管。(三)工作安排。...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政府通过储备排污权,统筹调控排污权市场。规范统一,公开透明。
出让方是指合法拥有富余排污权的排污单位或拥有排污权储备的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受让方是指需要新增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及需要回购排污权的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排污权储备和出让行为,有效引导排污权向优质项目转移,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指标需求,支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福州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工作实施意见
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要素的配置作用,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政府通过储备排污权,统筹调控排污权市场。规范统一,公开透明。...制定公开透明的排污权交易规则,建立规范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强化确权、申请、交易、登记、储备等全过程监管。(三)工作安排在新安江流域(黄山市境内)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基础上,将排污权交易范围拓展至全省域。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排污权核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排污权储备管理、排污权回购等管理制度,建立省排污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省交易系统)。
深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探索。...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和路径,谋划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思路和举措,做好政策措施储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探索区域、城市、产业园区和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有效模式、实施路径和推进机制。
11.建立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推动《聊城市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统筹做好市县两级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四、高效配置排污权指标。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储备排污权以优惠价格快速保障全市建设项目需求。...对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储备排污权按2022年优惠出让价格的80%优先保障;对其他建设项目继续按2022年优惠价格、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快速保障。五、强化重金属要素保障。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171.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175.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5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推进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县级试点工作,推动用水权、排污权
八、深化排污权政府储备和交易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统筹机制,对符合回购、回储条件的排污权指标,做到应收尽收、应储尽储,为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留足充裕的总量指标。
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负责总量指标的技术核算、储备、收回、回购、出让等工作;对全市总量指标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对总量指标交易进行确认;负责交易平台日常监管工作。...逾期不办理的,由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原价回购。第八条 排污单位富余、可出让的总量指标,应当在富余总量指标产生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区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含局属分局)申报。
(牵头科室:监测与综合科、审批科、市排污权储备和技术中心)四、大力谋划环境治理项目。...未申请暂缓取得排污权指标的,继续按照闽环保综合〔2022〕3号和泉环保〔2022〕27号文件有关要求,享受平价出让、随买随办的优惠政策。市排污权储备和技术中心要及时关注排污权市场情况、保障项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