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自2021年12月0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
自2021年12月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
3.1.4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一)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招标人与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5)其他①□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
自 2021年7月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
5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6投标方在相关权威征信系统中查询无失信行为。
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串通投标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串通投标
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串通投标
(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3、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近三年未出现亏损
干扰正常采购的;2) 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虚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及其他投标需要提交的资料,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的;3) 在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
干扰正常采购的;2) 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虚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及其他投标需要提交的资料,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的;3) 在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
类似工程信息以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在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方面,《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投标人应当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弄虚作假投标、串通投标、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
、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2020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无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无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其他投标条件: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4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报名。
3.3.4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 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