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要求,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捷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中捷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中捷经字【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捷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捷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第六条 本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5、评审日期:2024年03月29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2.1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159号;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桃源县漆河污水处理厂和理公港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给予每个获批园区不超过200万元奖补。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六、项目所属区域:莘县城区七、合同估算价:约30000万元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九、预计招标时间:2024年3月-2024年6月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投【2023】365号(项目代码:2309-500105-04-05-12106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江北区级财政资金
各区工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等已有政策,引导企业落实节能诊断措施建议,持续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标段(包)名称: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梅州市平远县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
6.其他不予入库的情形:已获得发改、工信等部门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其他与大气污染防治关联性不大的项目或成熟度不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等。
预算金额:96,567,984.18元最高限价:96567984.18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159号;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中牟县两城两园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5.2服务期限: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两年,两年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再续签两年)5.3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其他不符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的项目,如:涉及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绿岛项目除外)、整体更换锅炉项目或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3 服务期限:3年。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5 质量标准:合格。2.6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2.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对此,黄绵松建议,首先,应优化财政资金投向。“中央财政应加大对地方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合理调整财政资金发放节奏,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黄绵松认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公益性强,难以单纯依靠市场力量运行,需要财政资金兜底保障。
其他不符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的项目,如:涉及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绿岛项目除外)或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四、严格执行按月报送制度,做好资金进度和项目建设报送,各项目单位应于每月7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等报送我局。请相关地市节能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准确报送上述信息。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保护和改善声环境、防治噪声污染的财政投入,建立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推荐单位要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现有渠道,引导企业落实节能诊断措施建议,持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五、加大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将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重要技术依据,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必须达到节能水平,优先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
为广西南宁昇丰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财政资金
以关于颍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生态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投资〔2023〕2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颍州区贯颍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阜阳市颍州区贯颍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