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协调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
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黄冈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扬尘防治各项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
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要求:“轧钢加热炉排口排放标准
2.2 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应依据本预案修订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预案(实施方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对各县(市)区本系统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下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