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近期两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今年5月26日,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运用无人机对绵阳市安州区磷石膏综合整治项目周边情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时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的案件犯罪手段升级、方式隐蔽,区别于以往直接排放或通过暗管偷排污染物;有的案件行为人实施的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私设暗管排污、超标排污等多个污染环境的行为均构成犯罪;有的案件涉及企业多
图为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某公司私设暗管排污,现场实施查封案例四鄂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违规设置排污口案2022年1月4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梁子湖分局根据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对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
2021年以来,仅园区管委会下达的违法排污整改通知就有29份,其中涉及私设暗管排污的6份,废水溢流排放的9份,未按照规定纳入管网的6份。
自以为铺设了暗管,就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向环境排污,结果害人又害己。绍兴某企业私设暗管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5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25万元。01 案情回顾2021
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1年海南生态环境第一期执法典型案例,在公布的9起案件中,包括无证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污水排放超标、废气排放超标、私设暗管排污逃避监管、扬尘污染环境等方面。
(一)基本案情 江苏省张家港市l化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公司)系从事不锈钢产品研发和生产的省级高科技民营企业,张某甲、张某乙、陆某某分别系该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主管。2018年下半年,l公司在未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环境评价的情况下建设酸洗池
无论这些管道是谁设置的,客观上都为非法排污提供了便利,对于这种便利企业应当是明知的,但企业没有拆除,而是放任其存在,现场由于没有发现企业非法排污的痕迹,即便不能认定其构成“私设暗管排污”的违法行为,也至少促成了非法排污口现状
但在执法实践中有人认为“私设暗管排污”不就是“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吗?那么两者究竟有何区别,本文将逐层展开之。一、什么是未按规定设置排放(污)口?...三、实践中应如何区分认定“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和“私设暗管排污”?1、主观目的不同。私设暗管的逃避监管排污,排污者在主观上存在偷排、躲避监管的故意。
其中沥青搅拌厂私设暗管排污,将污水直接排入农田区域,影响更为恶劣。暗管排污口目前污染整改进展:目前已向芜湖市环保局提交举报信,确定信件正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