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产废单位及经营单位应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应当根据管理计划在固废平台中如实填写转移的数量、重量、代码等信息,并发起转移联单,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纸质联单或后补联单
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推行电子联单,逐步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有关“试点期间(至2025年底),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有关“试点期间(至2025年底),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2023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数据,重庆市危险废物共转移处置143.05万吨(其中跨省转移处置量23.37万吨),转移量大于5万吨的危险废物类别有9大类,分别为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
一车次仅为一个移出单位转移多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可以填报、运行一份电子转移联单,也可以每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报、运行一份电子转移联单。
第十二条(电子联单) 本市船舶水污染物的交付、接收、转运和处置实行电子联单管理。船舶以及船舶水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单位应当使用规定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准确计量船舶水污染物,并如实录入。
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应当根据管理计划在省平台中如实填写转移的数量、重量、代码等信息,并发起转移联单,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纸质联单或后补联单。
会同交通部门打通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和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两套系统数据壁垒,实现信息交互共享。(十)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宣传培训。培育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环境安全意识,依托省固体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应将豁免管理单位列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评估名单并纳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污染排放监督性监测,每年开展定期检查(不少于2次),督促加强对是否满足豁免条件的日常检查,规范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