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处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不予受理限批市(州)、县(市、区)在限批期限内报送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监督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落实限批管理要求。
行政审批处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不予受理限批市(州)、县(市、区)在限批期限内报送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监督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落实限批管理要求。
对考核不合格的州(市),省生态环境厅拟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省级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解除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城市,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按照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皖环函〔2017〕66号)规定,2017年9月21日,原省环保厅对东至经济开发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皖环函〔2017〕1158号)。
减排现场监管情况主要考核在线监测设施建设运维情况和减排设施运行现场监管情况,满分8分;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考核大气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水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满分8分;对于考核期内由于减排工作不力被环评限批
对于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严重的地方,环境部将采取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环评限批等一系列手段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开展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实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用地限批、环评限批等措施。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