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三年时间里,要统筹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防控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集中开展九项主要工作:抓好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有效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
生态环境部2024年3月4日(此件删减后公开)抄送: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发展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规划院
4.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抓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工作,紧盯重点区域内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推进县区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完成各类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
附件: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11日(此件社会公开)抄送: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各试点城市人民政府。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按照规定报告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并视情况及时通报河北省渔业、海事部门和河北海警局
对油田现有溢油应急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将本项目纳入其中,并报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备案。
对油田现有溢油应急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将本项目纳入其中,并报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备案。
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在16个县域开展生态红线监管试点,实施省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生态质量指数(eqi)监测评估试点。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各督察局,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绿色发展、问题导向、分类监督、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实现一条红线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