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将排污单位、第三方技术机构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监管,评价结果与财政补贴、政府采购、银行融资、上市核查等衔接,并增加相应罚则,推动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倒逼第三方技术机构提升业务能力。...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放污染物,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和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及信息化标识牌,建立环境管理制度
四、健全环境治理手段,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排污单位规范环境行为,提升环境信用等级,鼓励排污单位积极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
规定区域限批、督察、约谈、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环境信用评价、挂牌督办等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条例分为总则、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八十四条。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完善保护责任体系。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及环境信息公开;对于名录中的企业年度内存在生态环境违法的情况,还需及时开展违法信息临时披露工作。...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24号)等要求,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做好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及信息公开工作,并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要求编制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信用评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和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生态环境厅对错峰生产工作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并扣减其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得分
,开展环境信用评价,逐步实现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监管成效,不断促进行业自律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测行为和查处程序
第十二条【信用评价】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条例(修订草案)》主要包括总则、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五)现行有效期内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环保警示”“环保不良”的企业;(六)当事人被实施不予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次发现同类环境违法行为的;(七)其他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对下列违法行为,不适用于本办法:(一)轻微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在案件查处中对执法人员进行威胁、辱骂、殴打、恐吓或者打击报复的;(三)环境违法行为造成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的;(四)环境违法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反响的
企事业单位通过合同等方式委托其他机构或者组织实施的具有环境影响的行为,视为该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行为。第三条(基本原则)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以评促改的原则。
常态化推进环保信用评价,根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严格落实差别水电价和绿色信任保护政策。出台《宿迁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