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55号)规定,现将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2866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4年“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55号)规定,现将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4年“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0.5%,卫生健康支出增长6.3%,节能环保支出增长4.3%。
项目编码10000013z135060079040)下达给你们,其中:金华市12000万元,衢州市18180万元,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相应增加你市2023年“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4号)规定,现将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1548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3年“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一、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领域项目实施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支出347.8亿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40.6亿元,农林水支出198.3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