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州(市)级以上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实现266个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形成一批适用于典型铅锌矿区周边农用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的“低积累农作物+土壤调理”、六价铬污染场地还原稳定化等典型技术模式,为扎实推进云南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提供可借鉴参考的经验。
污染场地调查结果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且具有较短的时效性,因此不能要求一次调查结果的完全可靠和持久有效,对于一些移出调查名录的地块,再开发时发现局部污染便属于可接受范围。...所谓净土交地,一般是指在更新了未来土地开发利用情景下的场地概念模型,并在重新风险评估后得出残余特征污染物浓度水平整体上处于可接受风险水平。
随着“退二进三”“退城进园”和“产业转移”等城市发展策略的实施,我国因工业企业关停并转遗留了大量遗留疑似污染地块(以下简称“遗留地块”),其场地调查、修复及再开发利用等问题凸显,对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健康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但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后,市区内遗留下大片“伤痕累累”的污染场地,变成一个个“烫手的山芋”。如何对这些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成为城市发展的“心病”,也成为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亟待研究破解的重大难题。
但是,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后,市区内遗留下的大片大片“伤痕累累”的污染场地,变成一个个“烫手的山药”,弃之可惜,食之难化,如何对这些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心病”,成为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亟待研究破解的重大难题
柳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显示,柳州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十三五”以来,全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鉴于土壤的防治和土地的再开发利用关系到人体健康及其切身利益,没有得到修复的污染场地将会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因此,必须对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污染土壤修复予以高度重视。
目前大型污染场地以异位修复技术为主,因修复工程量巨大,在开挖、运输和治理等过程中易产生二次污染,再开发利用的健康和环境风险较高。...1.2 占地面积大,环境风险高相比于小型污染场地,大型污染场地的面积为上万至几十万m2,需修复土方量从几十万到上百万m3不等。我国典型大型污染场地部分案例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