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的要求,比对试验应由检测单位和在线监测系统同步进行,同时比对试验总数不应少于3对。
文件适用于水污染源锰、铅、镉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以及所采用的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总锰在线监测仪、总铅在线监测仪、总镉在线监测仪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的安装、验收、运行和数据有效性判别。
经进一步查明,b企业委托了某环境科技公司运营维护其废水处理设施及自动监测设备,但该环境科技公司未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涉案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运营维护工作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要求,存在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经查看设备后台历史监测数据,发现调整前后的颗粒物在线监测数据存在一定波动。该单位烟尘仪校准器设置错误,存在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hj355-2019(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第9条规定,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故障或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人工监测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须按照规范要求,全部安装水质自动采样器,采集分析混合水样,严格按照规范设置采集和分析频次,不得擅自变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须按照规范要求,对抽取式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开展全流程校准校验。3.加强自行监测执法检查。
,其运维人员在进行运维期间,未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等相关标准规范对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校准校验,而是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人为修改在线监测分析仪上的修正参数
“经过试运行调试,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了联网稳定性和数据传输正确性的达标,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104小时以上。厂区内硬件设备设施和软件监测监控系统全部符合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自动监测设备是水污染源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测数据作为污染源综合监管的重要指标,被告人的行为造成监测数据失真,无法准确反映排污单位外排污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值。...本案中,被告人通过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进样管道上加装自来水管路方法,长期干扰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功能,致使在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且该失真数据已上传至上海市生态环境污染源综合管理系统自动监控平台及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自动监控平台
第十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等技术规范、标准及文件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