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为水环境污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956年出现的水俣病、1955年至1972年的骨痛病和1968年的米糠油事件均被列入20世纪十大环境公害事件。
发生在水俣市和新潟市两地本的水俣病(水银中毒)、发端于富山的痛痛病(镉中毒),发端于三重的哮喘,四个地点被称为“四大公害”,成为那一时期的民族之殇。
由于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以“水俣病”为首的多种公害事件,政府将下水道法增加了“保护公共水域水质”条目,并促使日本下水道发展进入到第三阶段(1970年后)。
如镉可在人体的肝、肾等器官组织中蓄积,造成各器官组织的损伤;水俣病则是由于甲基汞在人体内蓄积而引起的。
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及时跟上经济发展形势,对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监管处于失控状态,所造成的环境问题十分严重. 1972年发生的大连湾污染事件、蓟运河污染事件、北京官厅水库污染死鱼事件,以及松花江出现类似日本水俣病的征兆
一、日本的废弃物处理 政策变迁日本自战后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上世纪60年代后经济高速增长阶段,伴随着生产活动排放大量有害废弃物,造成以痛痛病、水俣病、第二水俣病、四日市病“四大公害”为代表的严重环境污染问题
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中的水俣病和骨痛病都是由于重金属中毒引起的。...其中,水俣病是工厂排放废水中汞所引起的,汞被水生生物食用后在体内转化成甲基汞,甲基汞的毒性是汞毒性的100倍,而且甲基汞更容易溶于脂肪,主要侵犯中枢神经系统。
“血铅超标”事件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血铅污染严重影响人的生理健康和下一代人的生活,还有水俣病和痛痛病也危及人类健康。
上个世纪,日本曾因污染严重导致过“水俣病事件”“痛痛病事件”,在国际上臭名远扬。美国总统尼克松在国情咨文演讲中,曾暗指日本是“世界上公害最严重的国家”。
日本汞污染受害“水俣病”汞是有剧毒性的微量元素,它具有挥发性和积累性。作为重点控制的重金属之一,过量的汞排放不仅会污染空气,而且会通过各种环境界面的交换,向水、土壤迁移,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