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日本熊本县水俣镇一家氮肥生产厂,通过排放其生产的废水,造成了轰动全世界的汞污染事件。在氮肥生产中,汞通常作为催化剂使用。...从整体上看 ,《公约》体现了各国对防治汞污染及其扩散的决心,也体现了各国所做出的努力与责任 。各 国对《公约》的批准及响应是积极的。然而,由于签约国之间的一些分歧,《公约》也留下了不少遗憾 。
2013年1月19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通过了旨在全球范围内控制和减少汞排放的国际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同年10月10日,我国在日本水俣市签署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该公约将于2017年8月16日起正式实施
该公约以水俣命名,并在日本熊本市签约,意在纪念1956年发生在日本熊本市水俣镇汞污染事件,警示国际社会对于汞污染带来的可怕后果予以高度重视。
20世纪30年代,日本水俣市开始将工业废水排入水俣湾,当地村民在食用了从海湾打捞的鱼类和贝类后,陆续出现惊厥,精神紊乱,意识丧失和昏迷等症状,最终,成千上万的人被确诊汞中毒。...公约涵盖了人为汞污染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禁止建立新汞矿、淘汰现有汞矿、规范手工业和小规模金矿开采,减少汞的排放和使用。由于汞是一种不可毁灭的元素,因此《公约》还规定了临时储存和处置汞废物的相关机制。
最终,这个历时10年、历经四次国际性谈判终于取得了进展,出台了妥协性的公约,即所谓的《水俣汞防治公约》。这份公约也对汞产品的生产和贸易做了实质性规定。
将公约命名为《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主要是纪念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水俣发生的汞污染事件。公约涵盖了汞的供应、添汞产品、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生产工艺、汞的大气排放等领域。
自19世纪50年代末,日本九州水俣市附近地区爆发轰动世界的水俣病之后,美洲、欧洲、非洲都相继出现了汞污染问题。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东北松花江和河北省蓟运河流域曾发生过严重的汞污染事件。...根据2013年1月公布的《汞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显示,2007年数据表明中国年度汞在大气中的排放量约为64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