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值误差为-8.4%,不满足规范要求(限值2.5%);该公司采用湿法脱硫工艺,现场烟气湿度长期维持在1%以下;烟气采样追踪流速为2.5m/s,在线显示烟道流速为6m/s左右,误差不满足规范要求(8%);数采仪及工控机均为出厂默认值
相关检修人员积极利用双机停运的契机开展cems系统环保数据通讯传输改造,通过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相关数据由烟气检测柜plc直接与数采仪进行数据通信传输,并将软件进行相对应修改,从而使输出数据传输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这就导致了脱除的水分一定会随着废气排出,根据cems排口在线数采仪显示当时工况湿度几乎满量程,约为39%(详见图1),湿度仪的最大量程为40%。
执法人员现场查阅了自动监测站房运维记录、站房视频监控录像以及数采仪参数设置日志,发现自2023年2月起,运维人员每次进行设备校准离开后,均有人员进入自动监测站房操作设备、转动监控摄像头,违规对二氧化硫“
查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运维人员在自动监控设施现场运维时,多次在数采仪上篡改温度和流速参数,并用氧含量乘以相应系数来伪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数值,致使业主单位废气自动监控数采仪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温度参数计算公式长期不正常
3月22日—23日,“战友”们检查发现两家企业自动监控分析仪表的二氧化硫数据与工控机、数采仪的数据不一致。...在该公司废气处理车间检查时,突然发现该公司二氧化硫在线数据急剧升高,大家立即赶往自动监测站房,发现自动监控系统工控机、数采仪上二氧化硫数据均发生了急剧升高,且采样管路积水严重。
经查,该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分析仪表上的二氧化硫数据与工控机、数采仪数据不一致,相差约55mg/m3。
典型案例4邹平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一、基本案情2022年7月,滨州市“两打”专项执法检查组对某重点排污单位检查时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测站房内无湿度仪设备,但数采仪却显示湿度值为1.48。
经查,该企业于2022年4月正式恢复生产,排放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运维人员、数采仪设备厂家于2022年5月对自动监测设施进行维护,并具备运行条件。...但该企业经营者陈某某在明知恢复生产前应启动自动监测设施的情况下,故意将企业生产状态虚假标记为停产,并人为断开数据采集仪电源使自动监测数据无法上传监控平台。
宜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施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总铬、六价铬废水在线监测设施采样泵的进水端管路上设置有一旁路,旁路一端连接在站房内的洗手池自来水管上,管路上安装有一电磁阀,电磁阀的两根电源线与采样泵的电源线一同接入数采仪后面的继电器开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