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2.编制说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自中标之日起计,中标人须在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并经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文件且移出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质量提升年活动,实现“6+1”行业调查报告抽查全覆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
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坚决抓牢土壤污染管控,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源头防控、分类管理和治理修复,实施污染地块动态监管,强化源头防控工作,压实重点监管单位责任义务。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管控治理修复。
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大于95%,重点建设用地100%安全利用。建设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9个,完成造林绿化面积7010亩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中向好。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建设用地土壤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防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
重点监管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中,发现项目用地污染物含量超过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参照《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活动。
(四)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矿山修复等技术。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4年1月10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