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3.3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须提供完成企业基本信息报送后的《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九、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资格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专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注: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