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发展工业窑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等业态。积极推进工业尾气回收利用。
2.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物化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废铅蓄电池、精(蒸)馏残渣、废矿物油、铝灰(渣)、废催化剂
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服务共享平台,推进资...加快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对重点工艺流程、用能设备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
采取事后奖励方式,支持地市辖区内已建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含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项目,以及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以资源利用为导向,综合考虑泥质特征和变化趋势、土地资源和环境背景状况、可利用工业窑炉状况和资源利用产品市场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污泥处置路径和处理技术,确定近远期处理处置方式组合。...鼓励污泥与相似属性的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置、上下游协同利用、区域内区域间协同消纳、设施协同共享。鼓励县城、建制镇区域统筹共享处理设施和处置资源,形成规模效应。二是合理选择污泥处理处置技术。
支持已取得固废综合利用资质的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提高废钢铁、废塑料、废玻璃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支持已取得固废综合利用资质的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提高废钢铁、废塑料、废玻璃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支持已取得固废综合利用资质的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提高废钢铁、废塑料、废玻璃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支持已取得固废综合利用资质的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提高废钢铁、废塑料、废玻璃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支持已取得固废综合利用资质的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提高废钢铁、废塑料、废玻璃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