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根据本条例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投入,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强化污染防治措施,保障资金投入。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第十二条 本市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第四条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编制管控清单和白名单,搭建大气精细化管理支撑平台,强化“评估分析-问题下发-现场核查-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出台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印发实施“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等。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专家主要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保障,主要服务内容如下:(一)参加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现场检查和帮扶,并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政策、技术文件的评审论证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应当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加大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对所属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全省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第七条【规划编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编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方面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时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也是落实我国国家碳排放自主贡献的关键时期,为了订立“十四五”期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目标与实施路径,8月30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新乡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