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垃圾投放点在建成入住初期作为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点,装修基本结束后作为大件垃圾投放点。...第九条单位和个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投放大件垃圾:(一)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二)将大件垃圾运送至大件垃圾处理厂;(三)通过直接联系、电话或者网络办理,预约大件垃圾收运企业上门回收。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点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站点;(
环卫部门应当按照方便居民的原则,确定生活垃圾投放、倾倒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居民应当维护居住区的环境卫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临街店铺经营活动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指定的地点投放。
比如,垃圾投放者分类知识和投放习惯统一问题、不同区域垃圾桶的配置与垃圾产生量和类别的匹配性问题、收集点收集站的设置与“邻避”效应问题、收运车辆配置数量和转运线路优化问题、可回收物回收分拣体系建设与大件垃圾拆解中心统筹建设问题
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场所标注的回收处理提示信息预约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五)厨余垃圾应当沥干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六)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第七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或大件垃圾产生者应选择下列方式之一投放大件垃圾:(一)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二)将大件垃圾运送至大件垃圾处理企业;(三)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由大件垃圾收运企业上门回收
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不得随意丢弃。
前端由居民分类,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投放至小区内回收站点,再由项目公司将收集后的垃圾运送至分拣中心精细化分拣,并建设宣教中心及监控中心。以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并对全过程进行智慧化监管。
明确垃圾投放设施、垃圾收运车辆、生活垃圾压缩站等设施设备配置、使用和建设要求,全面提升标准化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垃圾从源头收集、中端运输到末端处置利用的全链条标准化治理。——因地制宜、优化模式。
实施网络化管理,构建“设点收集、连线建网、科学调度、智能监控、安全快捷”的网络化立体收运模式,以“垃圾清运点布局”与“垃圾清运线路”为模型,实现垃圾收运全过程监管,在满足居民垃圾投放便利性基础上,确保垃圾及时规范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