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推进以电(气)代煤,配合经济和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煤渣、炉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条例》分七章三十九条,从规划建设、分类与处理、减量与利用、促进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确定所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依法就近就地减量、再生。...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所需土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场所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第二章减量与促进第九条 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其中符合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焚烧一般工业固废清单(附件1)的一般工业固废可进入本市生活垃圾焚烧单位进行协同焚烧处置;难以焚烧减量、不能综合利用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开展“技术攻关”,破解典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难题;聚焦“城市名片”,促进特色产业固体废物三化治理;形成“典型示范”,建设“无废园区”试点;打造“无废航运”,全面加强船舶污染物全流程管控。
,应当制定分阶段改进和消纳计划,并实行废物减量和以废定产措施。...《条例》规定,赤泥、钛石膏、磷石膏、碱渣、氰化尾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存量较大的区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存量消减计划,并实现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趋零增长;赤泥、钛石膏、磷石膏、碱渣、氰化尾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存量较大的单位
第八条【主体义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将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计划,采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
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年度建设计划所需土地,按照规定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服务,持续推进小站稻振兴计划,擦亮“津农精品”金字招牌,推动优质农产品进入全国高端市场。...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市农业农村委、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开展生态标志产品、生态产品工程创建和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