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负责)3.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依据国家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要求,指导各市州根据声环境管理需要,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
噪声监测点位的设置和数据采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噪声的技术规范。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标志牌,标明区域噪声最高限值。
依据《云南省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指导,结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和声环境管理需要,探索昆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三)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要求,推动我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噪声污染,加强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工业企业的管理,指导和规范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部制定了
第十二条 (辐射安全管控)涉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项目宜建在独立建筑物内,或在无人长期居留的建筑物的一端或底层,并应设置放射性物质专用通道和管道。...噪声设备优先布置于室内,确需布置于室外的,应置于屋顶或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2.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结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等,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
第十四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设区域新建与航空无关的噪声敏感建筑物的,由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
严格落实《噪声法》以及国家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要求,推动各地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鼓励贵阳市、遵义市先行先试,率先开展划定。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3.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噪声法》,结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本行政区国土空间布局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相关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及管理需求等,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