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常监管中难以发现的、侵害公众利益、环境危害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实施奖励:(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二)非法倾倒
被告人官某、高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两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如下:郴州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案情简介】2022年10月14日,接投诉举报,郴州市北湖区新田岭西岭沟尾矿库旁高坡处有人非法倾倒大量不明固体废物。
【查处情况】刘某生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固阳县自然人刘某生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案情简介】2021年8月9日10时,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收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转办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在固阳县怀朔镇二约地村广源机械厂南墙外发现大量装有不明液体的铁桶
涉案的四号圩农田经清理、开挖,清理出危险废物40余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4万余吨(有毒物质),后由当地政府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脪陇公司、被告人沉柒、沉拾、穴卖、元枚、磉久、辰饰、仰漆、枉浏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有毒有害物质,致使公私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污染环境情节严重,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典型案例1杨某辉等人涉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一、基本案情2023年2月11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接到举报,反映辛庄街道办事处辖区发生危险废物倾倒事件,迅速启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案例1:宜春市袁州潘某某、彭某某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案情特点】该案件为通过“环保+公安”联动机制查处涉及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查处情况】针对潘某某、彭某某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2022年9月16日,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运城市王某民涉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案情简介】2023年4月17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向位于运城市盐湖区北孙坞村的引黄水渠内倾倒不明液体、气味刺鼻。...本案中,违法嫌疑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流动性和随意性,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快速反应,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充分利用交通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准确锁定嫌疑车辆,及时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因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量达三吨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的有关规定,以涉嫌污染环境罪
经查,挖掘出的白色物质为该单位氧化工序产生的压滤后的污泥,根据第三方公司对挖掘出的固体废物、土壤进行监测及对污泥危险废物鉴别,鉴定结果为一般固废。...三、南京市江宁区境内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查处及奖励情况 案情简介根据市民投诉所提供的线索,2022年11月25日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南京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