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范危险废物出口相关业务信息化管理。...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拟出口危险废物的,应通过国家固废信息系统在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填报拟出口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已出口的危险废物,应通过国家固废信息系统,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等要求,如实申报实际出口情况
法规及规章数量较多,针对危险废物不同环节作出配套规定,主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
任何不可回收或难以回收的非危险塑料废物,现在都被归类为需要“特别关注”的废物,其流向现在受到巴塞尔公约“事先通知和同意程序”的约束。...《巴塞尔公约塑料垃圾修正案》无疑将对目前依赖塑料废物出口市场的废物回收运营商产生冲击。获得事先同意的过程可能会导致长达数月出口的延误。
(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商情、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月报和年报报送、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等工作,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持危险废物许可证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依法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每月10日前按月报送上一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
(四)规范危险废物出口核准信息化环境管理。申请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的单位,应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申报信息中填报危险废物出口相关情况。三、工作要求(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第五条【出口转移】出口危险废物在境内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越境转移—转移单据》,无需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除针对全国统筹布局的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开展区域合作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企业集团内部共享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外,原则上不鼓励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年报、危险废物出口核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拆解审核等业务全部网上办理。...第七十八条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
四、危险废物出口核准2017年,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共受理和审查了19份危险废物及电子废物出口申请,其中2份由于接收国不同意而未获核准,其余均获得核准。
(三)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7号)1.删去第五条第一款申请出口危险废物应当提交材料第十一项中的“出口者为危险废物收集者、贮存者、处置者或者利用者的,还需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7号)1.删去第五条第一款申请出口危险废物应当提交材料第十一项中的“出口者为危险废物收集者、贮存者、处置者或者利用者的,还需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